现在能让我心乱如麻的只有地铁站的那个女孩。
可能这真是应了老话,贴上来的都便宜,得不到的都珍贵。
我回到家,把灯灵喊出来:「你知道今天发生什么事了吧?」灯灵什么都知道,它是万能的。
我告诉它,公司里的人没有认出我,地铁上的女孩也不认得我了,就连我手机里的人脸识别都不识得我。
「你这是个什么神呢?干脆让我重新投胎不好吗?」灯神不说话。
它绕我的头飞了一圈又一圈,我想拦它下来,手掌只能摸到空气。
我说:「就算变得又帅又有钱,也还是那么失落」灯神桀桀桀地嘲笑我:「恋爱的人就是这么蠢呢,明明有花不完的钱,漂亮的容颜,却还什么都害怕」「我不害怕,我想先像正常人一样,谈一次正常的恋爱,而不是就此过上糜烂的生活」「恋爱的事得靠自己呢,我帮不了你」「能让她也喜欢我吗?」灯神摆弄它的阿拉伯头巾,说:「我不能改变人的想法,抱歉」第二天我没有再坐在椅子上,而是守候在电梯旁边,带着困意打哈欠。
灯灵给我出了些主意,它说我想和女孩建立关系,就得认真地对待她,哪怕我帅得没边也一样。
即使再怎么掖着藏着,人的自负都会不经意间显现出来。
「那样的话别人就会讨厌你,」它说,「谦虚是不够的,你得平视她」这话还算有些道理,如果灯灵能直接让她爱上我,那就更好了。
女孩准时地走了进来,她第一眼就瞥见了我,因为我如此地显眼,与先前不一样。
现在的我如果乘坐地铁的话,只能端坐着两眼看地,不能再像以前行那些窥视之举了。
女孩并没有做反应,她很正经地走下来,好像昨天前天什么也没发生。
她一点也不想和我交集,我想,好像我无论是丑陋英俊,都与她没有一点关系。
我把身后的纸张拿出来,举到她面前,她要躲开,我几乎举到她脸上,她才肯瞟一眼。
我在上面用大头笔写了对不起三个字,我熬夜写了好多次,想写点锋芒撇捺出来。
她朝我浅笑一下,脚步不停往地铁走去了。
好吧,这一天的相遇就到此为止了。
我必须慢慢靠近她,不能引起她的反感。
接下来就是剩下的时
间直到第二天的事了。
我在她出现的早餐街附近徘徊,指望能得到点什么线索。
她是住附近的小区吗?我没有偷拍过她的照片,也没法像警察一样去问:「你们知道有个穿网球鞋,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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