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初晓挺开心的,想起她妈叫她温柔体贴的话,就去菜市场买了鲜笋,花菇,排骨,煲了个清淡鲜香的汤,带着去看叶方舟了。
新公司大厦挺好找的,章初晓没费什么力就站在了公司门口。就像杨新华说的,估计是刚刚交割的办公地,原来的公司刚搬走不久,大门口的牌子写的还是原来的科技公司。里面更是乱的一塌糊涂,桌椅板凳没带走的被搁在一边,地面上还有残破主机箱和线路板,新买的装修材料到处都是,章初晓找个下脚的地都难。
她在公司外边听有工人抱怨:“这上家公司真是的,走也不把东西都带走,这破桌子留在这又不能用,还挡路。”
里边响起叶方舟的回答:“大家忙了一上午,先吃饭,下午先把没用的东西处理了,免得造成安全隐患,然后再开始装修,时间充足,不着急。”
音质还是冷冷的,但语气听起来很温和,让人很有好感。
章初晓见他在就放了心,又听他语气不错,这才一鼓作气走进去。
她敲了敲玻璃门,问:“您好,我找叶方……叶总。”
里面静了一瞬,有人喊:“叶总在,请进。”
今天温度高,太阳也大,因为午饭时间怕堵车,地铁方便又快,就坐了地铁过来。下来走了一段路,被太阳晒的有点脸红,额头边汗湿了一点绒毛。
叶方舟初听见她的声音还有点不敢信,见她果真走进来,眼底就像被阳光照耀的湖面升起点点粼光,不过很快又被他克制下去了。
不过开口还算客气:“怎么这时候过来,有什么事吗?”
章初晓一进来就看见屋里横七竖八地有五六个人,旁边一块干净些的地毯上摆着一摞盒饭。每个人身上都脏兮兮的,叶方舟衬衫和裤子都皱了,上面蹭了好多灰,脸上还算干净,但屋里开着空调他还在沁汗,看样子是和工人们一起干活了,一副累惨了的样子,让章初晓瞬间就心疼了。
自然而然地,把汤倒出一碗递过去:“我中午煮了点汤,带给你尝尝。”
汤色鲜亮,香味勾人馋虫。
叶方舟看着一双莹白细嫩地手伸过来,鬼使神差地,就接下来,一饮而尽。
章初晓见他这样,就微微放心,脸上更热起来。
旁边都是一帮做体力活的大老爷们,见他们这郎有情妾有意的模样就想调侃。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叶方舟略带恼怒的声音:“真难喝,手艺这么差,以后就不要做了。做了也别送了。你赶紧回去吧。”
一帮大老爷们瞠目结舌,气氛骤然就冷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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