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你。”我笑着拍了拍郑燕林。
其实在我之前,郑燕林便早瞄上了江一原,我俩当时都大张旗鼓地追求着他,而我和郑燕林最初的相遇,便是因为江一原。
那时候我每天晚上趁没人了,都往江一原在自习室内惯常的座位桌兜里放一些他喜欢的零食,并在零食的外面附上一张示爱且签名的纸条。然而整整半年,江一原根本毫无表示,甚至在我追着问他零食好吃不好吃的时候,也一脸嫌恶。但鉴于我每次都会在自习教室垃圾桶里发现零食吃完后的外包装袋,我一直乐观地认为江一原确实吃了我放的东西,只是作为一个男生爱吃零食有些不好意思承认罢了。
直到那一天我在放完零食后忘记了贴示爱纸条而重返自习室,当场抓获了正从江一原的桌兜里偷吃我放的零食的郑燕林,这一桩悬案才最终侦破。
我记得我当时的悲愤爆表,揪着郑燕林要报警:“你这人咋这样啊?我放了半年的零食你是不是都吃了?!那是我给江一原表白用的?!而且我知道你,你法律系的那什么过目不忘的才女是吧?也在追江一原的那个?枉你还学法律的,你这叫不正当竞争你知道吗?你不觉得羞耻吗?你这算不算盗窃罪!”
我以为自己足够气势汹汹镇得住郑燕林,没想到她竟然还能狡辩:“什么盗窃罪啊?!就这点零食,能有多少钱?连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没到!而且什么叫盗窃呢,我看江一原之前一看到你那示爱纸条,就直接把你这些零食都扔掉了,这本来就是早晚要被江一原扔掉的东西,你给了江一原,他要扔,这零食就是无主物,我干啥不能占有啊?!”
我目瞪口呆,她继续嚷嚷:“我还不是看主要你买的零食牌子,都是我喜欢的,对我胃口,与其被扔掉,还不如我来帮你吃掉,资源优化配置,不要浪费好吗?!”
“哎,不过我有这么出名吗?我的名号已经冲出法学院走向全校了?哈哈哈哈还有点不好意思呢。哎,你这饼干真的挺好吃的,你自己吃过没?来,我还没吃完,给你留一块呢,吃吃吧。”
郑燕林虽然深得法学院的精髓,善于狡辩,但有时候总是傻兮兮的。
之后她把那零食也递给我,然后我俩一起坐在自习室里吃了一宿的巧克力饼干,而因为同样追求江一原而不得,我俩从阶级情敌,惺惺相惜,反而成为了一对欺男霸女的好朋友。
如今不仅是我,郑燕林回忆起这一段来也颇为感慨:“陶陶你真的是挺让我敬佩的,像我这种追人也是三分钟热度,不像你,江一原从来不回应你,你还能坚持不懈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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