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为首的一批人,他们以前是跟随父亲的亲信,从我十三岁开始,他们已经不下于数次在母亲面前提起这个事情了。
只见母亲掀开了帘子看了看,不过她并没有发话,而是又挂上了帘子,也不管还在路边呼喊的人,就吩咐着下人开动了马车。
“呼轮王已经在四处拉拢人马,阏氏要早做决定啊,迟了恐会对孤涂王不利......”
等他们抬起头时,才发现车队已经走远,几人驻足纷纷抱怨,我上了马和他们面面相觑,动了动嘴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有说,而是撇开了他们朝母亲追了上去。
草原上一直流传着一个习俗,如果一个男孩的父亲死了,那他父亲的遗产全都由这个儿子来继承,这当然也包括他父亲的女人。
我不知道这是谁制定的,但在我出生前,这个习俗就存在了。
母亲一直将其称之为恶习,她所接受的是儒家礼数、王道教化这些,从我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将这些礼数和儒家经典教与我,也因此,我得已知道了人伦纲常的道理。
‘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听母亲说,这是数百年前一个叫做孟子的大贤者提出的,不过贤人的思想与大漠历来的行为格格不入。
母亲是大汉朝人,她温婉儒雅,向来不愿接受草原的约束,她已经不止一次对我提过,要我早点成亲,当然对象绝不能是她。
只是母亲她可能忘了,大漠里还有一个法则。
单于如果早逝,则子民由其正室阏氏领导,直至抚养其子成年,阏氏从其子,其子方可继承单于位,成为新的匈奴王。
根据这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母亲她不愿意委身嫁与我,那我就无法名正言顺的取得单于位。
草原的条件不同于农耕为主的大汉朝,听说那里的男子需要到二十岁加素冠才可以成婚,但草原环境恶劣,人丁凋亡的早,所以有些人家的孩子甚至十岁出头开始就可以娶妻生子了。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曾有人向母亲提过这件事,当时母亲以我还小为由,要众人在等几年,等我十三岁长大成熟了,她才嫁给我。
但当我到了十三岁的时候,母亲又以为父亲再收收节为由,再一次拖延了众人的提议。
算起来,从我十一岁那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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