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飞出,直奔芳官的面门。
……两年前。
mama所在的分局接到一个报警,一家KTV的包间里的两个女人打了起来。
这种小场面警察太多了,尤其是对于mama这种47岁的资深警察,因此,领导因她的搭档请假为由让mama独自去处理时,虽然不合规,她并没有产生任何怀疑。
mama接到出警任务后,10分钟便赶到了那个位于走廊最里面的包房。
一个小房间内,杯盘狼藉,连沙发都被掀翻了。屋子中站立了一个少女,也就16,17岁左右,1米6的身高,面容姣好。
mama开始了流程式的问话:“我是警察,是你跟人打架了吗?”
那女孩说:“是。”
mama说:“那个人呢?”
女孩说:“就是你。”
mama被逗笑了说:“小姑娘,别开玩笑,警察可不是闹着玩的,我问你,跟你打架的那个人,还在不在这个屋子里?”
那女孩也笑了说:“谭红,1964年2月13日生。警界骄傲,以搏击,射击,骑术被冠以红侠三绝的名号,对不对?”
mama脸色一沉,发现事情不对,立即收敛了笑容,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并掏出警棍。没想到一闪的功夫,那女孩竟然欺身到了自己面前,又是一闪,mama手中的警棍竟被一脚踢掉。
mama又后退了一步,崩起了每一丝神经,然后严肃地说:“小姑娘,不要跟警察开玩笑,乖乖地放弃抵抗,这次我可以不算你袭警。”
只听那女孩说:“我叫马小蕊,你也可以叫我芳官。你如果能打赢我,我就跟你走;如果打不赢,你就陪我多玩几天怎么样?”
身为警察,不论对自己的身手有多自信,也不可断然冒险,这是基本素养。
于是mama背过手去想拧开门把手,竟然发现门在外面被锁死了。
她心中一慌,条件反射似的拿起对讲机,却发现对讲机收不到任何信号。
她更慌了,但如果对手只有一个女人的话,mama对自己的身手还是绝对自信的。mama深知,现在需要的是争取时间,弄清状况,因此,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