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残存的班底收下来。
重新发展并不太难,开始是找些小模特小网红拍些假得不能再假的小视频放到网上或者各个群里偷着卖,然后才逐步地开始真刀真枪的地下秀。
男人,不缺,这样的亡命徒有的是,有钱赚有货抽有女人玩还可以杀;女人,其实也不缺,欠了校园裸贷还不起的大学生,缺钱花然后弄假成真的小网红,酒吧里捡尸来的无主货,买不起货有人给药就什么都答应的毒妹,卖肉卖身卖血想让山里的弟弟上学或者给生病的老爹治病的二十四孝,以及个别真的想体验死亡快感的疯女人。
总之,商品经济,有人买就有人卖。
只是这次他学聪明了,从来不自己动手,只是在幕后,管着自己的手下不要在外面胡作非为,然后偶尔用一些马甲水水群卖卖片子,虽然手痒痒,但是也安全。
有命才有一切,这个道理洪祖懂得。
枪打出头鸟,除了警察会管,同行相杀,也会有一些仇家找上门。
比如最近风头很盛的那个女匪帮,跟警察对着干,跟道上也对着干,特别是对于喜欢玩女人的那些人,往往更狠。
那群女疯子,给自己取的匪号也很奇怪,ABITCH,一只母狗。
洪祖总是觉得这个名字有些搞笑,但是小心使得万年船,毕竟背靠了大树才好乘凉,就像他那个发小阿齐,跟上了那位老板,收益不差。
所以,当洪祖在和阿齐喝酒打屁时听说这位老板也好这一口时他开心极了。
花点钱,不是问题,后半辈子能安安生生的喝酒玩女人才重要。
那位老板出手很大方,知道那小明星从美国上了飞机的当天,他就派了他那匹大洋马来给道上的头头们开了会,把城东区的所有洗浴和夜总会的管理权给了他,他还记得会上,阿齐那张羡慕嫉妒恨的苦瓜脸。
他知道阿齐有点后悔和自己吹牛了,但是晚了,而且洪祖蛮喜欢看这个老朋友那种看不惯自己又干不翻自己的表情的。
其实洪祖蛮馋那匹叫做孟爽的大洋马的——高个子,又飒又冷又漂亮,总是一丝不苟把头发挽在头顶上,胳膊上总戴着那个金臂钏儿,替那位老板掌管着几乎全部见不得光的生意,可以说是整个城市里势力最大也是最有名气的女霸总,同时也是艳名却盛的老鸨子,她可以眼睛都不眨一眨地当众举枪杀人,却也可以随时随地变成一条母狗,当众跪下来吃任何一个人的鸡巴,脱光衣服心甘情愿的被绑成粽子或者干脆让人骑,只要那位老板一声令下就好——但洪祖知道自己没这个资格,如果这个念头被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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