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却发出了笑声。大好头颅谁当zhanshou学之?阿日斯兰看看镜中油光满面的自己笑了,到了这个世界自己还真是过足了瘾。吃喝玩乐搞自己哪样没过够瘾?瞧自己养尊处优这么久,活脱脱一个奶油小胖般‘水灵。人生如此有何遗憾?痛苦的活一千年还不如快乐的过上十年,来这个世界已经有十年了,阿日斯兰觉得自己已经够本了。不过人心是永远不会满足的,正如没房的人想要房,有了房又想要车,有房有车又想要漂亮老婆,有房有车有漂亮老婆又想要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可就算这些都有了他也不会满足,他还想要几个妖艳的,偶尔再来段什么的。表面上看这个已经活得很爽了,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满足了男人很小很小的一部分需要,因为还有权力和财富这两个令人疯狂变态的东西在不远处向人招手。
对了,权力!阿日斯兰一拍道:我TMD的白到这个世界上混了这么久,连这个都没搞明白还混个rou啊!一想到权力这个让人痴迷的小恶魔阿日斯兰就真的笑了,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权力。上次他是用钱把天竺人给收服了,这次他得用权力收拾这些狗东西。
“号令天下,征兵入伍保卫永平。能聚十人入伍者为十夫长,百人者为百夫长,以此类推。等战后论功行赏之时,凡入伍者皆享受阿日斯兰帝国军团待遇和荣誉,不但可以得到土地和财富还要可以入朝为官。即便是没有任何战功的普通战士最低也为地方治安官一级官员,同样以此类推逐级担任官职。如获得阿日斯兰帝国一等铁血勋章者为王,可封缰裂土自立为王,其余几等也各有封赏。”阿日斯兰的命令一出,立即在永平及周边地区掀起了骑兵入伍的狂潮。邻里朋友甚至是互不认识人纷纷组团参军,一时间倒是热闹非凡。
“这种乌合之众有用吗?”朝鲁摇头。
“当然有用。”阿日斯兰笑道:“若放在平时我还嫌他们碍手碍脚浪费军粮,但现在实在是没人可用,就当是举举旗子壮壮声势也好。乌合之众确实是乌合之众,虽然是乌合,但好在势众,只要有足够的人来充当炮灰拖住敌人就可以了。以后的事谁知道呢?拖得一时是一时,胜负总是在随时转变的,只要能拖住敌人,我就一定有办法取胜。”“我相信自己的儿子。”朝鲁口上虽然是在鼓励阿日斯兰,其实他已经对胜利不报任何希望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威风过,快活过,现在又能和儿子并肩战斗在一起,即使是死又何妨?死得其所,死得心甘清愿,朝鲁甚至有些憧憬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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