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情地邀请吃午饭,被冰儿礼貌地拒绝了。其实就今天这点事根本不用她亲自跑这么一趟,一个电话一份传真就能解决的事。冰儿来这个城市,其实是真的想念凯歌了,但是表面性格矜持的她,是不愿意让凯歌知道她是故意来看他的。
冰儿和凯歌是那种在网络里相识,又走到生活里的朋友。冰儿欣赏凯歌的文采,喜欢他性格里的沉稳和成1,还有那偶尔的孩子气。凯歌对冰儿的感觉很特殊,从他们第一次网络相遇,凯歌就对冰儿有了一种相识已久的亲近感,等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彼此没有一点的陌生和局促,就象相识了一生的好朋友一样。接下来的交往就很自然和默契,两个人无话不谈,甚至彼此夫妻之间的隐秘也会和对方说,但相互之间就是没有说过情话。可是这不妨碍他们在一个适当的机会,很自然地做爱了。那以后这样的关系就一直继续着,两个人都有了一个牵挂,但又没有情人间的疲惫,所以两个人在一起是快乐的,思念起来也是轻松的。
补好妆,给凯歌打个电话,对方接得很快,这让冰儿内心窃喜,说明他一直在盼着自己的电话,于是声音甜甜地说:“蛔虫,我在楼下,你快点。”凯歌简单地答应一声就收了线。她叫凯歌蛔虫,是因为他总是能猜出自己的心思,于是她就说凯歌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凯歌就委屈地说:“你见过戴着眼镜,这么斯文的蛔虫吗?”
凯歌一直就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等着这个电话呢,一个上午他就把版面弄好交给了主编,这会接到电话匆忙跑下楼来,出门就看到了那辆1悉的红色飞度两厢轿车,于是左右看了一下,快步穿过马路,一拉车门钻了进去。看着笑吟吟的冰儿,凯歌没说话,笑着伸手在冰儿的马尾辫上揪了一把。这是凯歌见面的习惯动作,冰儿的心被这一揪弄得麻酥酥的,嘴里轻吟了一声,假装嗔怪地瞪了凯歌一眼,又忍不住甜甜地笑了。
这顿午饭吃了一个多小时,两个人每次见面都有说不完的话,这是两个人相处两年还能保持温度是主要原因。饭后很默契地上了冰儿的车,凯歌没问去哪儿,他知道冰儿一定已经开了房间,因为刚才吃饭的时候,她观察到冰儿有几次看自己发愣,然后就脸红,凯歌就猜出来她那时候一定想到了别的暧昧事。坐在冰儿身边,看着她的侧影那漂亮的脸庞和迷人的红嘴唇,凯歌不禁又想到了那个俱乐部。要是冰儿是自己的妻子,她会同意去吗?自己能舍得带她去吗?
宾馆房间里,空调的凉风掠过肌肤,有一点冷,冰儿刚要伸手抓毛巾被,凯歌滚热的身体贴了上来,一双大手在她白嫩的肌肤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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