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哭了。
更糟糕的是,随着掉下来的眼泪,他还看到她的短裤上,分明有一小块红,
正在迅速蔓延开来。
“你……你流血啦!快去医院!快去医院啊!”
那次闹的笑话,让他比一般男生更早知道了什么叫做月经,什么叫做初潮…
…
(五)
那次赌气魏凌允一直记在心里。
初中新生报到之后,他就惦记着在班上找起了适合的女朋友。
他当然不是说已经不再喜欢余蓓,事实上,那个夏天他次梦遗之后,就
经常会梦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样子。
他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的男生。
实际上,魏凌允在身高抽起来之后,已经是朋友之中最讨人喜欢的男生。在
班上其他同学悄悄谈对象手拉手上下学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女生对他产生过懵懂
的情愫。
但当时一班和三班都在传,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两家定了娃娃亲,长大后
就要结婚一起过日子,别人都没戏。
结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学毕业都没收到过女生给写的小纸条。
初中就不一样了。
到了初中,他们虽然还在一间学校,但足足有七个班,而且,魏凌允在一班,
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层。
流言蜚语的影响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见。
于是魏凌允很认真地把交个女朋友,开始自己的初恋,当作了初中的头号任
务。
之所以会这么想,并不仅仅是因为暑假缠着余蓓让她答应做自己真正女友的
行动宣告失败,也因为他并没太把学习当成很重要的任务。
魏凌允的头脑很好,小学三年级就被班主任推荐去邻校参加区数学奥林匹克
集训班,六年下来收获奖状一墙,小红花无数,考试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长签字。
所以初中在当时的他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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