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半工半读存了一点钱,但也吃不起这麽高级的餐厅。
幸好女友是个善解人意的人,她不在乎吃的餐厅有多高级、只要我有这份心就够,刚好她说她没去过居酒屋想去吃看看,所以最后我们决定吃T市一家评价还不错的日式居酒屋——好不容易挨过了一整天的课,一下课就传个讯息给女友说准备要去接她了,这时候却被我的一群好友给叫住。
说是一群其实也才四人,分别是哲杰、至桦、志宇和任威,其中哲杰是我高中时就认识的好友,也是我上大学后交情最深的,平常的兴趣是重训,上课都会穿个球衣展现他的肌rou给大家看,不过对这女生是稀有动物的电机系来说是没什麽差的。
至桦和志宇则是属于瘦高型的,至桦的兴趣是打打篮球,还参加了我们电机系的系队,天份优异的他,只用短短的一年就打入了正式队员,现在是我们系队的强力得分后卫。
志宇是我们这群人裡课业最好的,平时没什麽休閒娱乐,但他有个只有我们这群室友才知道的小祕密,擅长电脑的他是个小有名气的骇客,常常会帮一些大公司盗取对方的情报,也因此存了不少钱,我帮品唯装的自动连接视讯也是请他教我的。
而任威就没什麽特别的了,从外貌到内在都是个十足的宅男,体型可以说是胖的可爱,平常没事就不会出门只会窝在寝室打电动,就算出了门,不管是上课还是吃饭,永远只有系服球裤加夹脚拖,我们这群人的最终目标应该就是帮他大改造。
上大学后哲杰幸运的抽到了宿舍并与其他三人同寝,而我没抽到就只好到外面找房子住了。不过也因为哲杰的关係,平常上课时我都跟他们四人一起行动,久而久之就变成一个小团体了。
“可成你急急忙忙要去哪啊?不吃饭喔?”哲杰边收拾课本边叫住我。
“对啊!跑这麽快,八成又要去当马子狗了!”至桦说道,他们三人站在哲杰旁边等他边呛我。
“对啦对啦!今天是我女友生日,没空跟你们吃饭啦!自己去吃自己去吃,我要走了拜拜!”说罢,我便不理他们的背起背包走了。
“啧!真是见色忘友…”他们一群人边抱怨边看着我离去的背影。
虽然C校和M校都在T市,但却刚好在市区的最两端,中间不仅要穿过车水马龙的市区,而且还是刚下课这种塞车的尖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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