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了一下而已。
条件确定完成,小悦在接下来要和阿伟签订的人体出卖契约当中,将会在一个月的期限内,以阿伟私人女僕的身份住进阿宪的家中。
由于在白天的时候也需要陪同阿伟一起来上学,所以学业并不会受到影响。
在契约期间,小悦除了一般女僕所要做的诸如打扫卫生,製作料理的工作之外,还要负责满足阿伟的一些其他临时的要求,基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任何事情都无法拒绝。但是在这其中却不包含性服务在内,阿伟也不可以以合同为由强行要小悦和他发生关係。这也是小悦和阿伟各退一步之后勉强达成的协议。
毕竟要代替阿朱,什麽都不做也不现实,阿伟也绝对不会答应。也许期间阿伟会对小悦要求一些就像之前帮阿朱打手枪之类的事情,但只要不是直接和自己发生关係,并且时间只有一个月的话,小悦觉得自己应该能够坚持过去。
但在在其中阿伟却有两点要求无论如何都不允许有任何的退步和折扣。
第一点就是在合同期间,小悦工作时的服装必须要由他来指定,不允许小悦自己私自改变。
这一点小悦没有过多的坚持就答应了,毕竟很多的工种都是有这种要求的,就像空姐或者银行职员,都是必须穿戴公司指定的服装进行工作的。就算是以她现在的学生身份,也是需要每天穿着校服来上课。
不过是更换一套制服而已,在小悦的想像中似乎并没有什麽太大的问题。
相比之下更有问题的是第二点。
阿伟要求在合同期间要对小悦的大脑进行意识cao纵。
就像之前所说的那一个技术员的例子一样,把合同期间的所有记忆进行删除也是意识cao纵的一种。
和他类似的被其他雇主们普遍採用的还有另外几种。
而阿伟要求小悦进行的则是一种名为人格複写的意识cao纵。
也就是说在合同期间将会把另外一个人格写入到受雇人员的大脑中去。
但这并不代表着受雇人的整个意识都会被完全改变,相反受雇人会保留着原本的所有记忆和身体技能,而且合同中的记忆在合同结束时也不会被删除,这一点在一些有精神洁癖的受雇人员中十分受到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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