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一百八十度海景的价值百万的新居。我吃了一惊,他们才认识了三个多月,他们已向对方充满信心地迈出了一大步。
一个中等身材,皮肤略显苍白,戴着眼镜的人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我们喜形于色地交谈,等待着机会开口。
艾瑞克注意到他的欲言又止的表情,忙介绍:“噢,让我介绍一下,”他对我说:“这是丹尼斯,English Professor。”然后他看着丹尼斯说:“这是锦,专栏作家,丽莎的好朋友。”
我和他握手,说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客套话。
他说一口悦耳的牛津英语,而且措辞很讲究,就像萧伯纳的名剧《窈窕淑女》里的语言专家希金斯教授,那是当年我学英语时刻意模仿的。来了美国十多年,我英语渐渐变成了入乡随俗的美俚语。
“你从事英国文学研究的课题是什么”我没话找话,我学的是文学,也许我们有点共同语言。在派对上,人们的话题多是无关痛痒的。
第十五章 爱无忌(2)
他的大大的蓝眼睛迷惑地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说什么。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我最喜欢的……”我的话题的灵感来自他的迷人的口音。
他点了点头,用不高不低的声音是说:“这部悲剧创作于1602——1608年,是继喜剧和历史剧以后,莎氏创作的第三个阶段,它是人们最常想起的莎士比亚的作品之一,它对人性的表现最强烈,尤其在哈姆雷特意识转变后,他的痛苦演变成无比的仁慈。我们会由他联想到自己。”他观察着我的反映。
“另外,我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不是英国文学教授。我来自英国,所以他们叫我English Professor(英国教授) 。我的课题是研究大脑的基因。听起来没有文学那么风雅,是吗?基因学的话题很闷,不如文学那么浪漫。”他自嘲地说着。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 误会了,English Professor 是英国教授而不是英文教授。
“大脑基因也很有趣,因为我不懂,所以就更加有趣。”他也因此变得更有趣了。
“你和丽莎怎么认识的?”我问他。
丽莎说:“他是艾瑞克的邻居,但我们都很忙,平时没有来往。前几天埃瑞克搬家,我们把租来的卡车暂停在丹尼斯的停车位上,丹尼斯刚巧下班回来,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后来他也动手帮我们搬家,我们就这样成为新朋友。”
“ 我从剑桥来这快一年了,我平时忙于研究和教学,很少有时间,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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