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晚。”离放假还有两个月,把那个门卫打了,祭奠单车在地之灵。
失去了单车,唯一的好处就是我起得比以前早二十分钟,然后把牙齿刷到满意为止。改变了以往不吃早餐或早餐延误的不良生活习性。米珍曾说:“你除了不刷牙,没什么对不住我的。”(我晕~又提起米珍了。)
瞌睡逐渐减少,后来坚持到一上午不打瞌睡的境界。而烟量逐渐增加。由过去的两天一包改成了一天一夜一包。
周末到了,睡到中午,然后吃饭。到江边散散步,看看美女,打打牙祭。然后赞叹那个美女好乖、好漂亮,以此来激励自己勤奋读书。
古人有云:“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说:“放你妈的屁,老子把学校发的书全给翻烂了,一个美女图片都没有。”
晚上看书是最累的事,很想找个人聊会,可除了看累了,抽根烟休息会,就没别的办法了。不知道柏森和肖茜是怎么过来的,天天抱着书看。很少见他们出去玩。柏森和肖茜谈恋爱,最挣的是柏森。不见柏森给她买什么,只见柏森天天吃现成的。
写日子是最好的自慰,常在日记里鼓励自己要好好读书,尘世间的纷扰如过往云烟,空虚得很。我并非真的坦荡,有时会想程昕,试探地给她发消息道晚安,一但她将晚安二字转发给我,欣慰褪去后是绵绵不断的悲伤。假如我不把嫖娼的事告诉二姐的话,我定还会和程昕在一起。名义上我和程昕不是情侣,但我们所融入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朋友的界限。
和米珍分手后,我之所以不去问她为什么要分,不去做任何挽留,是因为分了后还有程昕。现在和程昕别了,和凤姐有关。如果凤姐主动说要和我成为眷属的话,我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我确实抵挡不住她美丽的诱惑。虽然名义上是姐弟,我对她的感情,不是弟弟对姐姐的那种。看以前写的日记,最多的还是了解自己。我曾说我和米珍的爱情毕竟是脆弱,到最后连手也未成牵过。脆弱,原于我自己。我承认我是一个极度不负责的男人,不会考虑她人感受的。我深知一个处女膜对女人的重要性,但我没做努力,就这样分了。虽然米立把我给打了,但指示米立这样做的根本不是米珍。这件事,我不怪米珍。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在她提出分手后的第二天,买一大把玫瑰站在她的楼下,期待她感动落泪。我妈就喜欢这样的女孩,我爽了,还不用负责,不给她添麻烦,美其名曰:本事!看了那些日记,我便很想知道米珍为什么要分手,父母、老师的阻挠根本就勾不成分手的原因。还记得读初三时那个女朋友以考试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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