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
不过话说回来,再怎么聪明机警,那时的罗煜还只是一个锦衣玉食惯了的孩子,通往京城的路对于他来说终究太过艰险了。
短短五天,他就两次被人牙子抓走卖掉。头一次还好,卖得是一户富庶人家,瞅着主人不防便逃了出来。可第二次居然被卖进了欢馆,逃跑时险些被抓到,吓得罗煜鞋子都跑丢了,嫩白的脚底被石子划得血肉模糊……
黄昏时分,倾盆大雨兜头砸下,如同罗煜心中流淌着的泪水。反复的欺骗让他再不敢轻易相信那些施舍给他食物的“好心人”,也不敢敲开陌生人家的大门要求借宿了。渐渐笼罩大地的黑暗中,小小的身影只能瑟缩在破庙的屋檐下,用那细瘦的双臂无声地抱住疼痛的腿脚,默默等待天明雨歇。
恐惧与迷茫伴着饥饿和伤痛,毫不留情地化作高热侵袭向孤独无依的孩子。虽然咬牙坚持着上路,可单薄的身体根本早就透支。雨后的晴空万里无云,骄阳炎炎似火。发着烧的孩子蹒跚着走在大路边,但觉身子忽冷忽热,一时像闷在蒸笼里,一时又仿佛掉入冰窖。耳边马匹的嘶鸣与车轮的滚动声听起来那样的虚幻,连坚实的土路踏起来都变得松软……
倒下的那一刻,罗煜真的以为自己就要死了。
也许是生存的本能,昏迷中的孩子牢牢握住了一只温软的手,无论如何都不肯放开。而那只手的主人始终陪在他身边,足足三天,直到罗煜重新清醒过来。
所以罗煜第一次看见齐偲时就是仰视着对上了那双温润的眼睛。
仅仅那么一眼,也只需要那么一眼。
后来罗煜曾经无数次地想过,假如当初他没有救他,说不定对彼此都是一种幸运。
其实少年时代的齐偲话就不多,真正张罗着照顾罗煜的反而是一个自称小姝的女孩子——无巧不成书,询问间说起彼此身世,罗煜得知原来女孩正是自己要找的那位盐商何骋的独女,名唤何姝。
罗煜的苦难似乎终于可以结束了,可惜何骋竟也刚刚病故,临终前把女儿托付给在宫中做女官的姐姐照看。
何女史的主子是黎阳皇帝的宫妃,也就是皇子齐偲的生母。身为皇妃的心腹,何女史在宫中颇有几分脸面,也正因为有了这层关系,何姝才得以跟在皇子的身边出宫见识。
何姝性格单纯直爽,一看见与她年纪相仿的罗煜就十分喜欢,一门心思地对他好。听说他原本是要投奔自己家,更是二话不说就求着齐偲留下了他。如此一来,罗煜还没到京都就变成了齐偲的侍从,跟着出京求学的皇子一道习文练武,倒也过了几年安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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