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是“禁止言说”,另一方面则是“女大学生坐台”、“一夜情”。这两个极端其实是同一桩事物的不同表现。女人如果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使用她的身体,那么她自己本身就是自己身体的主人。女大学生应当拥有这样的觉悟。并且,拥有这样的觉悟的人群也不在少数。这是我关心女大学生的性问题的两个原因。
法国女权主义哲学家西蒙娜•;波伏瓦的名著《第二性——女人》里面提到,女人往往对自己的身体怀有羞耻感,不敢正视自己的情欲。本文采访的对象亚亚,对自己少女时代的性意识记忆非常清晰,同时,她的直接的启蒙者应该说是跟她同住的美国女留学生们。大学生接触的世界更广大,有无数的信息都会涌入,跟性有关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信息更是势不可挡。在我采访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亚亚一个人在说,她给了我一个特别完整的范本。这个范本有个中心内容,就是处女时期的焦灼不安和对爱情的渴望。亚亚跟她的男友的第一次发生在她22岁的时候,此刻生理早已成熟——社会上的女孩子多半都已经有了最后的归属,订婚或者结婚了。作为一个感情丰富、细腻而内心富有激情的文科大学生来说,那种对异性的渴望自然非常的强烈。最后,当她告诉我“这件事”带给她的变化的时候说,“就是觉得性不是那么重要了。”事实上,这一转变过程,对于女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那些在中学阶段就过早完成这一过程的女孩子,往往因为完成的不适时而给日后的生活造成了身心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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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为只是一个生理学名词,婚姻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两者结合到一起,就有某大家言到“婚姻是性行为的合法化”。古代人们的性观念较当今而言,应该是很开放的。当年秦始皇的母亲身怀六甲嫁给了自己第一个丈夫──秦国的公子异人,做了太后还和面首嫪毐生下两个孩子,这些事情在史籍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至于我们伟大的儒教先贤孔圣人孔丘,他本人就是“野合”的产物。
我这里先不要谈人们应不应该“野合”,以免被人扣上支持“性淫乱”的大帽子,我只是想让大家注意这个问题──“婚姻”,你也婚姻,我也婚姻,但是每个人的婚姻都是不一样的。这话出来肯定有人骂我“放屁”,放屁就放屁,不一样真的是不一样!我说的不一样指的是婚姻年龄不一样!我们现在执行的法定婚姻年龄是上世纪80年代确定的,就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然而解放后的第一部婚姻法还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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