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到你家去,你到床上躺着。”
有个男人为自己人前马后的忙碌,实在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当与方哲在一起时,我就会满足而且迟钝,像现在,居然能心平气和地回忆自己有过的男人们,感觉自己还算幸运,至少每个人都有过仔细照看过我,不会将我一个人孤单地丢在外界的病困痛苦之中。
半个小时后,方哲带着一袋乱七八糟的食品来到我家。他脱掉黑呢大衣,里面是一件深棕色羊仔毛的高领套衫,我看着他笑,说他像我卧室里的泰迪熊。
他将手伸向我:“过来,抱抱!”我顺从地投进他的怀抱里,他不喜欢用香水,却常常不顾衣服的质地,挂在太阳下猛晒,说是吸收太阳的味道。在他的怀里,我闻到了淡金色暖暖的味道。是的,味道也可以有颜色,它吸收了太阳的万丈光芒,将那千丝万缕的金线镶进衣服里。我亦紧紧回抱他,心里完全没有那种会衍生为性冲动的兴奋,惟有宁静的安全感漂荡在四周。
“对不起,让你白跑了郑州。”
“开始电话里不是说已经在火车上了吗?”
“我不想你来送,所以骗你,谁叫你这样笨,不知道想想如果在火车上,怎么会没有铁轨声呢。”我恶人先告状。告诉他在火车站接错错的电话,便放弃了到点的火车,去找她。我不忘记将卢小雅再次指责一顿,说她因和情人约会,将女儿一个人在家里关了一天一夜。有过婚姻经历,有着儿子的方哲听得眉头紧锁,同情地说:“那女孩真可怜,这样的妈妈。”
“是哦。你为什么要去郑州?”
“怕你家里有事,你一个小女孩,应付不来。”
他那句小女孩叫得我半天出不得声,二十四岁了,早就过了可以撒娇装痴的年龄,身边人都当乔米已是刀枪不入,独立行走江湖不担心惊涛骇浪。被叫做小女孩,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少年的时候天天苦恼成长的缓慢,甚至怀疑自己活不到被人称为女人的那一天。可是现在,小女孩仿佛早已与我告别,永不再见。
可是,他叫我小女孩,我是他的little girl。也就是说,我可以像所有小女孩那样淘气,恃宠而骄;也可以像所有小女孩一样胆怯,弱小,随时寻找一个坚实的怀抱。这一切,仅仅缘于他爱我。
He love me!
他是个会享受生活的男人,看着他从袋里摸出一瓶上好的红酒时,我忍不住吻他的脸颊。很少这样主动对他亲热,他有些吃惊,但是却欢喜地看着我,像极易满足的孩子,老师仅仅拍了拍他的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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