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徐国庆害死了她丈夫,这是在还债。
都是别人欠她的。
陈丽霞心安理得的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徐国庆也收养了吴得斌做养子,原本乡野间的小混混一夜之间成为徐家人,身价直直得往上跳。
他一个初中都没读完,辍学的混子,如果没有徐国庆,或许应该在某个工厂里做满身油渍的修车工,转眼就披上精英人士标配的西装,出国镀金去了。
说来也是可笑。
也就是在留学的过程中,吴得斌认识了程夕瑗的小姨黎馥郁。
黎馥郁当时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女,尽管年纪不算大,但是读过的书让她整个人都散发着沉淀过后的美,连对中国留学生极度挑剔的外国教授也对她赞不绝口,说她是再世林徽因,以后定会有所成就。
或许黎馥郁原本的道路坦荡光明,可谁知会遇到吴得斌。
对于这样个会发光的人,吴得斌自然是一眼沦陷。
有句话说,一个人越是缺什么,对什么的渴望便愈多。
吴得斌没有文化,所谓身份也是沾光,而黎馥郁恰好全部与他相反,虽然说不上很好的条件,但也足够体面。
他对黎馥郁死缠烂打,原本讲道理的人总是比不过耍无赖的,尤其是当时社会风气如此,她没有颜面带着已经不干净的身体嫁给自己喜欢的那个人。
所以选择退一步,嫁给了吴得斌。
他对自己好,就算说不上心悦,却也是有想要跟他过好一辈子的想法。
黎馥郁斩断了所有和过去真正喜欢的人的联系。
她为他,变成了一只圈养在笼子金丝雀。
在国外念书时,所有人都觉得是吴得斌配不上黎馥郁,而回国后,所有人却觉得,黎馥郁能嫁到京市徐家是她上辈子行善积德才换来的善缘。
突然就反转了。
吴得斌原本在黎馥郁面前抬不起头,凡事对黎馥郁百依百顺,疼爱有加,可在这种言语下,虚荣心逐渐也开始膨胀,开始所谓要大展男性雄风。
而陈丽霞和黎馥郁的关系从一开始就说不上好,她惯是看不上黎馥郁那副文绉绉的模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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