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知道的,从小到大就那样,这个病生完生那个病,一年到头都在医院,为此干爸不惜重金投建了一家医院,有时候扎针扎得胳膊手背都是针洞,无处下针,每次羽毛都要仔仔细细拿姜片给他敷一敷,不然很快就会青紫一大片。
“唉,换个人,我都要劝你……”程意安说到一半,不说了,笑了下,“多调养调养,没事的。现在比以前不都好很多了。”
羽毛点点头,她知道程意安想说什么,劝分手。
她记得她大学时候也有过被追求的经历,每次被示好,她都会很防备,起初她觉得是因为自己慢热,所以没办法接受突如其来的表白,更不相信一见钟情,后来有个部门的师兄追她,师兄一向对她很好,她也一直敬重他,对他很有好感,可是他表白后,她却突然觉得浑身别扭了起来,处处防备,室友问她:“师兄条件多好啊!多少人的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个子高,长得帅,学习又好,两次创业都很成功,还没出校门,身价都几百万了,听说家里本来条件也很好,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羽毛最后只是摇摇头,“听说他是北方人,太远了,没有结果的,我不要远嫁。”
室友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啊”,大概是长这么大都没这么无语过,“谈恋爱而已,你想的还挺远,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嘛!谁知道能谈几天,而且谁知道你以后会不会愿意去其他城市,或者他愿意为了你在这边定居也说不定。”
羽毛沉默片刻,还是摇头,“他太内敛了,我喜欢阳光点的,不然相处太累了。”
师兄是很沉默的一个人,性格稳重妥帖,室友虽然还是有些可惜,但没再劝说。
再有就是研究生的时候,有个师弟很喜欢她,但最后也没有交集,因为羽毛不喜欢太白的男生,他更喜欢看着健康点的。
羽毛现在再回忆,倏忽觉得哥哥完全不在她的审美点上,不阳光,不活泼,不爱说话,没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殷城离家更远……
但她却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每多看一眼就多一分喜欢,像前世八百年都深爱的人,熟悉到刻骨铭心,自然得毫无隔阂。
以至于知道他喜欢自己,她花了不到一晚上就做好了心理建设。
她以前不懂什么是喜欢。
现在懂了,喜欢是本能,无需挖掘,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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