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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走马廊的花窗时,朝室外停车场方向看了一眼。
一辆迈巴赫正正地停在中央,碎裂的车灯格外醒目。
车窗上还有用口红写下的一串数字,熟悉到不能再熟悉。
轰地一下,凌霄觉得身体里的血液都快凝固了。
“封易来恕园了?”语气无比僵硬。
“是啊,少爷才回国就来了恕园,想必是很想念您呢。”张伯将凌霄的反应当成了害羞。
想念个屁,封易是来索命的吧?
想到她现在住的这个园子还姓封,凌霄一颗心“突突”地跳得飞快。
“呵呵。”
她干笑了两声,加快脚步往里走。
灯火通明的厅堂里,男人正坐在窗前打电话。
贴身剪裁的高定西装包裹着男人挺拔的身躯,他一双长腿随意交叠,脚边趴着凌霄养了三年,现在“认贼作父”的狗。
男人的注意力大部分在电话上,偶尔伸出长指摸摸脚边的狗。没有骨气的狗子在被摸的时候总是开心地咧开嘴,在男人收手的时候还嘤嘤地叫着往上凑。
听见凌霄进来的声音,男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一瞬,如蜻蜓点水一般,片刻便移开。
凌霄觉得他的态度有些轻慢,但似乎听着是在谈正事,也没有上前打扰,就近找了张元宝椅坐了下来。
封易一时半会儿没有结束通话的意思。
凌霄虽然看不惯他,倒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找他查,但是她心里实在憋了口气,于是揪着狗狗的前爪,将它拖到了自己的面前。
“年仔你最近很膨胀啊,看到你主人回来都一动不动了。”
年仔是凌霄养的边牧的名字。
年仔用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的主人,发现她真的有些不开心,哼哼唧唧地用自己的嘴筒子拱她的手。
要是往常,凌霄一定揉揉它毛茸茸的大脑袋了,可是今天,她不仅没有,还揪住年仔两只耳朵,凶巴巴地看它。
她凌霄养的狗怎么居然去封易那里当舔狗,简直是耻辱。
“它倒是和你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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