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亲信随从不等主将吩咐,立即跨马上前,呼喝着弹压阵脚。那斥侯滚鞍下马,高声道:“报将军!”
“说!”
“胡狗的大营就在居桓城外,离此二十里。属下刚一靠近,就被发觉。那些胡狗都上了马,全速追来!”
“多少!”
“追来的约有千余。帐篷未曾看清,数目不下两千。”
两千帐,如果都是骑兵至少有八千。这两千丹华军还不够一口吃的。好在斥侯立刻说道:“营里有老弱妇孺,好像是举族迁移。”
马勇松了口气,这样算来,能作战的男子顶多四五千人,还有一拼之力。在西陲的都护府军一向是以少胜多,曾经以五百人破敌五千。一比二的比例并不算高。只不过马勇忘了,他指挥的不是都护府军,而是丹华军。
那些模样古怪的骑手呈扇形杂乱地围过来。马勇提起大刀,一马当先冲到阵前掠阵,十几名亲信紧紧跟在他身后。
拔海抬起手,草原的勇士们勒住马匹,隔着三十丈的距离,虎视眈眈地望着那一小队骑兵。
马勇高声道:“胡狗!敢与我相斗吗?”
一名都护府军士拉开弓,一箭射在拔海座骑蹄下,那座骑扬起前蹄,往后退了尺许。
拔海一扬下巴,“别矢里!”
一名穿着白羊皮袍的勇士从人群中驰出,他额前剃发,两侧却垂在身前。那些蛮族武士大多穿着肮髒的羊皮袍,黑乎乎又破又旧,只有他的皮袍却像新的一样,白得耀眼。
马勇和几名亲信心里同时闪过一个名字,射鵰儿!
草原上射术最精湛的骑手能射下天上的大雕,为了表示对他们的敬重,他们被称为“射鵰儿”,以白衣为标志。这是一种古老风俗,没想到在这个野蛮部族中还保留着。
马勇长於刀马,射术还在其次。他的亲信丁承一磕马刺,策骑奔向一侧。
在族人的欢呼声中,别矢里纵马驰往另外一边。两人隔着五十丈的距离,同时张弓搭箭。
丁承用的是便於骑射的角弓,弓长两尺,制作精良。相形之下,对手的弓就粗糙了许多。木制的弓身长三尺有余,粗长的箭矢还是石制的箭头。
这样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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