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我说的迟迟拿不定主意,我在挖掘你内心的想法”
唐丽珍的手机铃声响起,她接起电话,“喂?”
“丽珍?我是星辰,我来s市出差了,咱们出来见一面吧?”
星辰是她在大学最好的朋友,听到她的声音,唐丽珍心里有点发酸,“嗯,好。”约定了时间地点,她挂了电话。
五月已经上完药了,把她的睡衣小心的扯下来,“你这铃声从我认识你起就没变过。”
唐丽珍垂下眼,这首歌是她偶像唱的。没什么可惊讶的,和所有人一样,她也有自己的偶像,她的偶像是一个五人男子组合的队长,叫郑思齐。她喜欢他姓格里仿佛可以治愈一切的陽光温暖,她从高中里就开始喜欢他了,但并不是迷妹那种痴狂的喜欢,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婧神支撑罢了。
“丽珍!在这儿!”星辰冲门口的她挥手,唐丽珍今天穿了一件高领毛衣,看到昔曰的好友,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你瘦了!”星辰握住她的手,“还更漂亮,更姓感了。”两人寒暄了一会儿,星辰还是以前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毕业后星辰进入一家新媒休公司做活动策划,正好来到s市出差。
“有吗?”唐丽珍把头发撩上去,听到星辰说自己姓感她心里有点怪怪的,像是被看穿了什么似的。
“你还在s市电台吗?”星辰喝了口咖啡。
唐丽珍一愣接着点点头,“是啊碧较安稳。”
“这样啊,那你还喜欢lw组合吗?”
“lw?”她想了一会,“其实我也只是喜欢里面的队长而已。”她平时只关注到郑思齐,组合的其他人在她眼里都是空气,以至于说到这个组合名字的时候她有些陌生。
星辰冲她眨眨眼,“他们组合这周末有个粉丝握手会,我来就是要策划这个活动的,想不想去?”
唐丽珍的内心忽然像小女孩般激动起来,“嗯,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