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百,晓曼与我有了两个孩子,他们的身上已经完
全看不到我们当年的影子,毕竟,没有经历过我们的年代啊……
我因为精通日语,而晓曼精通英语,我们在一家报社从事着翻译的工作,日
子非常安稳。
我们经历了太多的波折生死,此时的安稳让我们倍感满足,不过,住在这家
店的一位老朋友,可就不这么想了。
这家店是唐人街最正宗的中餐馆,上海小吃尤其美味,店主是一位叫晓晓的
姑娘,她的养父,则是当年救了我和晓曼的徐先生。
三十年前大上海手眼通天的兴荣帮帮主,如今要靠女儿经营的小餐馆苟延残
喘,他怎能甘心,这些年靠着手中的人脉,虽不及当年辉煌,却也与很多大人物
都有了交集。
我和晓曼点了扬州炒饭,正等待着,一身厨师服的徐先生走了过来,手中拿
着一封信,他呵呵笑着将信放在我面前,说道:
「肖先生,这封信有意思了,发件的地址竟然是大上海夜总会,哈哈,那里
恐怕早就拆了吧。」
「哦?」我饶有兴趣的看向那封信。
「嗯?更有意思的是恐怕是这收件人吧。」庄晓曼眯着眼睛盯着信封说道。
我这才注意,一行英文地址之后,竟是三个娟秀的汉字「胡峰收」!
我震惊的拆开信件,一张照片掉了出来,那照片上的,是一位熟人,一位老
同学,或者,叫她第三号更为恰当!
照片中的方敏与一个男人手挽着手,站在一座陌生的桥上,面带微笑。
我放下照片,再去看信,只见信中写道:
胡峰:
一切可好?不用惊讶于我是如何得知你的身份与住址的,我自有我的方式,
照片上的那位,是我的爱人,一位美籍华人,从事记者工作,当初在我冒险将你
的所有文件寄给地下组织之后,就是这个人,冒死把我从军统的手中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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