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做正确的事,然后正确地做事,这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作理念。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人或者组织而言,“做正确的事”都远比“正确地做事”重要。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书中指出,效率是指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强调的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二者都不可偏废,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它们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立足于效能,然后去设法提高效率。
在这里,彼得·德鲁克提出了两个概念——效率和效能,分别对应的是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关注的重点往往都在于前者——效率和正确做事,但实际上,最重要的却是效能而非效率,也就是做正确的事而非正确做事。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说:“对企业而言,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
“正确地做事”与“做正确的事”有着本质的区别。“正确地做事”应该是以“做正确的事”为前提的,如若不然,那么“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即使将事情做得再正确,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效能的。所以,首先,要保证去做“正确的事”,然后才存在“正确地做事”的问题。做正确的事就好比射击前的瞄准,正确地做事就是瞄准后再射击。没有瞄准的射击是没有意义的。
例如,在一个糖果商店中,店里明明有许多营业员空闲,顾客却宁愿挤在同一个柜台前买糖,难道是其他营业员不热情或者短斤缺两?
原来,受顾客一致欢迎的那个营业员每一次抓糖果的时候,第一次一般都不会超过顾客所要的分量,然后,当着顾客的面一点一点地加进去,直到分量足够为止。
顾客看到的是不停地加糖,心里觉得很满意,当然也就愿意光顾这个营业员的柜台了。而其他的营业员往往是第一次抓很多的糖果,然后再不停地减少,顾客们心里当然就不舒服了。
由此可见,同样是卖糖果,同样的分量,因为方法不同,结果迥异。以正确的方法做事,才能一步步抵近完美,迈向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