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要做还真有点困难,问了一些商店,店家都以我的年纪过轻而拒绝,我在外头找了三天,一直没结果,心里开始有些愁怅与着急。这时忽然发现住家不远处有家洗衣店,老妈曾叫我拿衣服给他们干洗。心想他们好像请了不少工人,也有在作收衣送洗的服务,我就想去试试看,反正死马当活马医了。
见了那家店东,是个女老板,刚开始也是一口回绝,说什么只作暑假而已,只会添麻烦。后来我假装说家境不好,要帮家里赚些学费,否则开学就没钱注册了。她听了有点同情,又看我长得还不错,6公分的身高,体格还蛮结实健壮的,就答应让我做到暑假结束。她派给我的工作,是当随车小弟,是跟一位姓杨的老芋仔收送衣物。
记得那时,她给我月薪6元,还管吃一个午餐。
我雀跃似的回家跟爸妈讲,老爸听说是洗衣店的工作,他知道那家店,也就同意了,但是他说:「我一个月给你的零用钱就不止6元,也好,让你珍惜金钱的价值也好。」
第二天上班以后,我才知道这家店的生意有多忙。因为那位老杨师傅,他每天早上八点就要装满一车的衣物送给客户,同时把要洗的衣物收回来。到了下午一点,又要跑第二趟,每趟次都要将近四个小时,而且几乎要跑遍半个台北市。
刚开始那几天,我就跟着老杨跑,他教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同时我也注意学习收送衣物的一些手续。才一个星期,我就熟练的可以帮老杨出面了。至此以后,每到了一处,他就只坐在车内抽烟和看顾车子,上下楼收送衣物的工作就交给我了。
我是蛮勤快的,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好,也不曾跟任何人说起,更何况老杨有时会请我喝汽水,甚至还塞个5元元给我买点心吃。
到了月底发薪水,我终于赚到这一辈子的笔钱,而且是新台币元。
我问老板娘,这个月只作了24天,为何给我那么多?再者,不是说好6元的吗?她说没计较那些,多的算是给我奖励。
回家后,我把钱交给老妈,她高兴的合不拢嘴,她说:我的儿子会赚钱了。
老爸更高兴,他连同那元,又加了4元给我,说:「这钱你留着零用。」又说:「你那个老板娘,人不错,记得要努力工作,才不会辜负人家的好意。」
要知道:那时一个大学毕业的新鲜人,月薪不过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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