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将长髮撩到耳后时,如此安静与专注;但在网球校队练习时,满场飞奔、努力挥拍的模样,却又让我目不转睛。她的身材很好,说不上瘦、更不是细緻修长的模特身材,但她皮肤雪白无瑕、胸部非常丰满而柔软、双腿的皮肤很有弹性,从肩膀到腰间再至臀部的曲线玲珑有致,光滑而诱人。
和琳君总共交往三年多,若扣除最后几个月,倒也还是快乐回忆居多。琳君外表秀气,外人总说她看来乖巧文静,但其实她总爱耍任性,动不动就喜欢稍微装哭闹来吸引我注意,此时只要哄哄她就会露出诡计得逞的淘气表情。事实上,我认为琳君泰半时候是体贴的,只不过老是爱用耍脾气来挑战我的耐性,且她撒起娇来令人无法拒绝,可爱的很。也许是因为独生女的身份,她有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拗的很,但是有时又温柔动人的如同淑女一般。
我和琳君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比起其他人,我们比较有话说。我们读的是法律,而我从小就对文理很有兴趣,因此上了大学选对科系,虽不是什么天才青年,念起来倒是游刃有馀。琳君似乎就对此吃力了一些;她的成绩很好,名列前茅,但常常因为对自己要求高,鑽入了法律条文的死胡同,根本不懂何谓「法律漏洞」,因此常常向我请教,或者该说是发牢sao。就这样,升上大学三年级时,两人终于谈起恋爱。
起初我俩处于暧昧状态,总是在下课后有默契的相约去吃饭、读书,我会陪着她去网球校队的练习,偶尔一起去看电影,互有好感却谁也不敢先表白。到了后来,我开始鼓起勇气,藉故送她回家,一、两个礼拜之后,陪她回家也不需要理由了。琳君家是住宅区的公寓,不远处有个公园,因为怕被熟识的人撞见而产生误会,我总是送到那裡便止步了,但在她回家之前,我们总是会说很久的话,才依依不捨道别。
六年前的七夕情人节,我总算下定决心,在看完午夜场电影陪琳君散步到公园时,向她告白。琳君知道之后,只紧紧抱住我不放,好似她等待这样的时刻已久,如今终于实现。那天起,琳君便开始称呼那个公园为「爱的小公园」,扣裙:玖肆伍壹柒陆叁叁伍,说那是她的幸运之地。那是她和我终于交往的幸运之地。
我从未去过琳君家裡,只从外面仰望过。据琳君自己说,她家就住在四楼,虽然是公寓但格局不小,她是独生女,自己拥有一个房间,我送她的布娃娃通通摆在床边,她还说,她偷偷藏了张我的照片在床头柜。她说她的父母有些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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