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大学生实习的其中几天,会有学校教授前来事务所拜访,而学生们必须上台报告截至目前为止所学。事务所裡的实习生们一大早便到事务所内紧张兮兮的准备着报告,报告之中,大部分人信誓旦旦说会再回到这裡上班,有几位人则坦言自己可能无法胜任律师工作。报告结束后,学生们与老闆、教授在事务所门口、写着巨大事务所名称的牆壁前合照。
「你有听说吗?小范的事情。」我与鼎益在旁看着学生们开心得比着手势合照,鼎益用手肘撞我的胸口,说八卦般的口气。鼎益是我大学时期的隔壁班同学,我们当时总共有四个班。
小范正在帮学生们拍照,他是晚我与鼎益半年进入事务所的,说起来虽晚半年,但我们仍算是同届的新人。
「什么事?」因为太阳的关係,我眯起眼睛才能看清楚小范的背影。
「那个那个啊!小范吃了其中一个女学生。」鼎益对我使使眼色。
「什么!」我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鼎益,学生们往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毕竟他年纪跟他们比较接近。」
「哪一个?」我由衷发问。
鼎益快速的指了一位女学生,然后马上把手放下,若无其事地看向别处。
合照结束,实习生们排好队向今天参与的前辈们一一道谢。我在小范与女学生之间打量,他们的互动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甚至可以说是特别不熟识,听过八卦之后,我反而觉得他们的举动欲盖弥彰。
「真好啊,可以嚐嚐女大生的滋味。」我要走回门口时,另外一位实习生看着我说。他与学校的实习生不同,他是准备要成为正职律师助理的实习生,两个月前刚应徵上,同时也是我以前在大学时的学弟。鼎益在一旁示意他小声一点。
「你不是也刚毕业不久吗?」我问。
「我又不像学长,可以交到班花当女友。」学弟向我挑眉。
「欠揍吗?」我捶了他肩膀一拳,难掩心中的得意,走回办公室。
走回座位,我便拿起手机传了八卦的内容给琳君,并附上一个捧腹大笑的贴图。我与琳君现在的联繫方式,比起传讯息聊天,更像是互相留话,对方都会在不定期的时间才能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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