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官问。)...自杀.....算吧?千寻后期有想过割腕,所以四隻被我们用绳子绑在床角,嘴巴也怕咬舌自尽而塞入毛巾,虽然我都看到泛起罪恶感,但赤司说,这是【矫正】的必要过程,不须感到惊恐。
我很喜欢千寻,她和五月(青峰大辉的青梅竹马)不一样,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让我那么着迷的普通女生,我真的真的很爱千寻,我会为了她不去体育馆练球,跑去热舞社看她跳舞,被赤司罚跑cao场二十圈我也甘愿。但是听到千寻是同性恋的时候,我很激动,也很生气。(【为什么呢?身为被害的朋友,你们应该有感觉到她的性倾向不同吧?】检察官细问。)完全没有感觉啊。她就像一般的女生一样,喜欢看韩剧,喜欢看时装秀、杂志,喜欢买衣服,出去玩时也想让自己穿得漂漂亮亮的,在我看来,她和一般女生没差多少啊,或许赤司也被骗了吧。
而且千寻最亲密的女性朋友,我们也没有想去认识的意思,黄瀨还有意想把千寻的朋友踢开,自己佔据千寻,所以越到后期,千寻连社团也不去了,好像是因为她被社长拿掉比赛以及发表会的资格,因此也只好来体育馆杀时间吧!
(因为时间有限,检察官先请加害者之一的青峰大辉先行离开,预计之后如果有必要,会再次审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