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漠两只手在时风肚子上揉了揉,“他我清楚,给你爆爆料?”
即使退圈也依旧在中心的屹立不倒的祁漠,他知道的内情,远甩只会造谣的营销号几条街,堪称10G网速,吃瓜永远在第一线。
“DM早年其实不叫DM,叫华世娱乐,那时候的老板还不是他,是个有点手段的富婆,四十多岁。”
时风翘了翘小腿,“嗯,继续说。”
“长纪刚起步的时候,城文就已经是华世的新总裁了,那时候他才24。”祁漠一边回忆一边娓娓道来,“猜猜他怎么做到的?”
时风愣了愣,微微睁大了眼睛,“他该不会是,和那个女老板……”
祁漠笑得更深,“猜对一半。”
“他靠脸爬了那老女人的床,当了几年的宠物,最后偷了私密文件,把那女的送牢里去了,自己理所当然上位了。”
时风一副吃到惊天大瓜的表情,“哇……”
那一双永远带笑的眼睛在时风脑海里浮现,隔着重重猜想,他却对那副泛着冷光的金丝眼镜感到不寒而栗。
莫名的,时风想起今天所拍摄的内容。
孤儿敲响了女巫的门,希望借住一晚得到庇护。
女巫表面友善,其实也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想要在孤儿熟睡时吃掉他美丽的眼睛。
门外危险重重,门内也相差无几,孤儿举起长刀,奋力刺穿了女巫的身体。
那是孤儿杀的第一个人。
他的手上从此沾满血迹,再也无法洗去。
【作者有话说:孤儿把少年当作弟弟,带着少年走出沙漠,来到了迷雾森林。
森林里非常危险,到处都隐藏着吃人的怪物,但有一处小屋十分安全。
为了进去躲避危险,孤儿答应帮女巫打扫小屋,待到天亮就会离开。
可是女巫也是吃人的怪物,在孤儿和少年熟睡时,女巫想偷偷吃掉孤儿的眼睛。
“我要吃了你漂亮的眼睛。”女巫说。
孤儿说:“我弟弟的眼睛比我更漂亮。”
“你弟弟的脖子上戴着刺眼的钻石,我无法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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