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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关系亲密,其中一个人犯了错,丢了人,另一个人如果不想受他的牵连,办法只有两个,要么与他划清界限,要么想办法替他遮掩。一般说来,划清界限是比较困难的,那么想办法替他遮掩似乎就是唯一的选择了,这是护短的动机之一。出于这种目的选择护短,是很糊涂的。
自己人和外人的说法,对中国人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有的人在十分失望的情况下,会伤心地喊出这样一句话:“从今往后,我再也不把你当姑姑看了!”既然可以不把姑姑当姑姑,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不把自己当自己呢?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要为自身的行为负责,你和一个人的关系亲密,不表示他的成败荣辱都与你有关。平时相处,担待自家人的缺点和毛病无可厚非,但涉及原则性问题时,再讲人情,一味地袒护自家人,就是不理性的做法了。
◎ 认错不丢人
人生在世,想要什么错都不犯,几乎是不可能的。犯错不可怕,怕的是没有勇气面对。犯错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引以为戒,积极改正,就是难能可贵的。
据中新网报道,2011年5月,高晓松和两位朋友在昆仑饭店喝酒。酒后的高晓松开车回家,结果在东直门外大街十字路口造成了连环追尾事故。一周后,高晓松因酒驾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高晓松在车祸发生后当即表示歉意,并称愿意赔偿全部损失,之后还写下保证书,就酒驾一事向公众道歉:对不起!永不酒驾!
在审理时,高晓松主动放弃辩护,他说自己没有需要辩护的,有的只是忏悔,他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车祸的全部责任,并最大限度地赔偿受害人和造成的损失。在此次事件中,高晓松的态度是真挚而诚恳的,他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11月8日,高晓松刑满出狱,参加了禁止酒驾公益宣传片的拍摄,在该片中,高晓松以个人经历为鉴,呼吁公众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高晓松在庭审中的表现很好地挽救了他的公共形象,他的忏悔不是为了开脱责任,而是明确表示“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更重要的是,高晓松放弃无罪辩护,明确表示“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完全认罪”,他诚恳的态度赢得了大多数公众的宽容和尊重。
有人在网上发了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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