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很纯粹地爱着,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吧。
——
程晚跟叶卿说,谢誉把还在上学的小伙子打断骨头了。
叶卿想了想,“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记得他大学好像进过局子。”
“天哪,进去多久啊?”
“没几天出来了,花钱摆平的。”叶卿在衣帽间试衣服,挑了一条领带系上,他认真说,“其实谢誉这人很容易冲动的。”
程晚摇摇头,“那样多不好啊,沉不住气。”
“沉不住气的人才能在江湖上留下传说。”叶卿整理好领带和领口,歪着脑袋对程晚笑了笑。
“他meimei走了?”
“嗯嗯。”
程晚看他穿的正式,“今天有工作?”
“没有。”叶卿又把领带拿了,“我试一下这个领带。”
他逐一褪下西装和衬衫,换上干净的白色短袖。衣服是gu买的,挺便宜,正面印了初代的captain america。
程晚噗嗤一笑,“你这什么衣服。”
“我妈买的。”
不过白白的人穿白白的衣服就特别好看。
叶卿手臂上的线条隔着衣料也很明显。
程晚坐在地板上赶一份临时接的稿子。
叶卿坐在旁边的吊椅上。
程晚的角度,余光里全是他。他的鞋,他的脚踝,还有半截小腿。
正因为都不说话,她总是情难自禁要往那边看几眼,他悠然地稳坐在夕阳里。
双腿依然不拘束地叠着,手表搭在手腕上,腕骨在银色的表带里若隐若现。浮现在阳光下的青色的筋脉,好像长长的河流,让人想要碰一碰。
叶卿微微低头时,显得脸更小,嘴唇和下巴那一块,因为脸很瘦所以特别好看。
大概是因为皮肤白,唇色显得格外鲜艳一点。
眼睛……
额,偷看被发现。
程晚专注工作。
叶卿盯着她看,情绪淡淡的,看不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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