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斯马特并不知道曹小川是什么心理活动,他只知道这个中国人跟自己杠上了,虽然这件事情是他挑起来的,可斯玛特一点也不后悔。
他也是他们那一块区域的天才高中生,他一开始设想自己来俄克拉荷马就是当老大来的,这个破大学今年来成绩差的感人,自从布雷克.格里芬走了之后,几年来俄克拉荷马大连十大联盟都没打进去过,谁特妈能想到自己来这么一个破学校都会给人当背锅的二把手?而且曹小川还是一个黄种人,这是最关键的因素,在他印象中,好像还没有一个黑人是在大学里给中国人当副手的,他自然也不能开这个先例!
刚才自己那次进攻没打成不要紧,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擅长进攻的好手,斯马特给人记忆最深刻的地方还是在于他强硬的防守,高中时期只要是他对位的球员,没有几个是能生活自理的,外界也把他看做是进攻加强版的托尼阿伦,无论是防守的意识还是强硬铁血的态度,他都跟那位“科比终结者”很想像。
所以斯马特也想要凭借防守找回场子,刚才曹小川怎么让自己难堪的,他这次要加倍加量的还回去!
曹小川把篮球扔给斯马特,斯马特又快速把篮球拨了回来,然后迅速降低重心摆出了一副认真防守的姿态。
他也不是单挑的新手了,斯马特知道很多人都会在这个时候使坏,利用刚刚接球时正常人产生松懈的瞬间发动突袭得分,他表示机智这种人他见过的太多了,自己是不会给这个中国人轻松进球的机会!
然而任凭斯马特在神经紧张、全神贯注,对面持球的曹小川也没做什么特殊动作,他反而慢悠悠的瞄了瞄篮筐,顺便看了看离自己差不多有一个半身位并且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小黑鬼,在确定了半天对方没扑出来的意思之后,他抬手就把皮球给丢了出去。
曹小川的投篮姿势非常优美,他上半身的投篮手势堪称教科书般标准,两个手的大臂和小臂都成90度夹角,而下半身则堪称飘逸,曹小川曾经有段时间疯狂迷恋前火箭球星麦克格雷迪的标志干拔投篮,对方的剪刀脚自然也被他模仿了个七七八八。
好吧,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并不是关注曹小川的投篮姿势好不好看,斯马特自认为自己的防守站位没有问题,他站在三分线里面一步的地方,而曹小川站在三分线外面两步的地方,那里离篮筐至少有22英尺,除了库里、安德森和戈登这一小部分nba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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