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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芸无比怀念木鬼。
木鬼万能管家的称号不是自编的,哪怕身无分文,他也能让人过着公主般的生活,虽然他拿来的东西是偷的抢的买的还很值得商椎,但起码不会因为囊中羞涩而吃不起饭。
清风在云宝斋看中了一把剑,剑名清风,据说是某某大师的得意之作,吹毛断发锋利无比,要价一千两……金子。
清风难得开一次口,不忍拒绝,要买。
明月在博古斋看中了一尊白玉仙人塑像,声称既然是修仙,家里当然要有仙人像,免得上香都不知道往哪上,要价才五百两金子,比清风的剑便宜一半。
很有道理,玉雕她也喜欢,要买。
凌芸望着金器行的珠花、玉簪、步摇、耳坠、镯子、璎珞……流口水。
没钱怎么办?无数穿越先驱前辈告诉凌芸——要银子,进当铺!
黑珍珠,不喜欢,当了!
废灵石雕琢而成的水晶茶盏,透明度还没玻璃高,不喜欢,当了!
……
凌芸清点自己的收藏,这样也舍不得,那样也舍不得,但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狠下心,全换成银子!
于是清风抱着清风剑,还配了个鳄鱼皮剑鞘,眉眼弯弯;明月抱着装仙人像的木盒子,跟抱情人似的,笑得合不拢嘴。
而凌芸,兜着成堆的珠宝发愁,一不注意,再次超支,没钱吃晚饭了。
清风很不好意的说:“要不,把我的剑鞘当了,也值一百里银子,清风剑用布包住就好。”
明月则大方的挥手:“当我的首饰吧!我不喜欢戴零零碎碎的东西!”
“身为女子,怎么没几件珠宝首饰充门面,你的剑鞘还是我特意配的,花了三百两,一转身就要贬值好几倍,划不来,不行!”凌芸摇头:“我想办法……学以致用,我们来摆摊子算命卖符吧!”
凌芸拿出一摞摞的纸符,眼中闪过金子的光芒,但她显然忘了,三个人里,最大的那个才十二岁,几个孩子拿着纸符自称仙符,有人会买吗?
玄蕴的打击没被凌芸放在心上,跟客栈借了桌子,裁一截布绑竹竿上当招牌,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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