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一致。
郁葱葱现在逛到了一个公园里面,这个公园也属于比较偏僻的那种,只有三三两两的老爷爷老奶奶,以及遛狗的人在。
奶茶店也好,公园也好,郁葱葱一个人的时候就是比较喜欢这种僻静的地方。
郁葱葱在公园里面找到了一架秋千,坐到了上面,一只手握住秋千的绳子,小幅度地晃动腿脚,另一只手准备给刘叔打电话让他来接自己。
打开通讯录,郁葱葱还没来得及从哪孤零零的几个联系人里面找到刘叔,眼角的余光就忽然看见了一只鞋子。
不对,更准确一点说,是一只脚。
一只一半藏在浓密灌木丛之后一半露出来,很明显是有人倒在灌木丛后的脚。
郁葱葱:“……!”
郁葱葱当即从秋千上站起来,马上跑过去。
果然,这是个昏倒在灌木丛之后不知道多久了的少年,还穿着一中的校服!
郁葱葱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同校同学,她半跪在地上呼喊:“同学!同学你怎么样?”
然后郁葱葱就忽然顿住了。
因为她看清了这人的相貌。
……这不就是那天在书店里面遇见的那个长得特别好看的少年吗?
这已经是第几次了?她跟这位同学居然这么有缘啊。
不过这些想法都只是在郁葱葱脑海中划过而已,现在郁葱葱真正在意的,还是裴因绪到底怎么样了。
裴因绪此时脸色苍白,眉头皱起,薄唇紧抿,显然是一副痛苦又隐忍的样子。
郁葱葱突然间福至心灵——这位同学不会也跟自己一样,是低血糖犯了晕倒过去了吧?
郁葱葱从自己外套口袋里再掏出一颗橙子味的糖果,快速拆开包装,小心地送了裴因绪的嘴里。
手指触碰到裴因绪的嘴唇,干燥而柔软,还有……凉。
郁葱葱现在已经是气血相当不足的体质了,体温比起一般人来说就要偏低一些,结果这位同学的体温居然比她的还要低。
好像那天在书店,裴因绪把书帮她搬到车上,她也碰过他的手,但是她忘记那时候裴因绪的手是个什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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