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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铃背着一个背篓跟在楚舜华的身后走着,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村子里的人,他都一一为陆铃介绍这些人。陆铃的记忆力很好,只需要他说一遍就可以把人记住了。她的未来不会一直都在这村子里,可是在他中举之前,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所以,还是要和村子里的人交好。
楚舜华再一次刷新了陆铃对他的认知,所过之处,只要有野鸡野兔,无一能躲得过他的箭下。半个时辰,三只野鸡,两只野兔,这绝对是收获颇丰了。
看着又射死的一只兔子,陆铃突然说道:“楚舜华,活捉几只兔子回去养。”原主的记忆里,陆家便有一家酒楼,是长期收猎物的,兔子rou是一斤二十文钱。
她若是想要赚钱,养兔子是一条出路。小云庄后山里就有很多野兔,完全解决了种兔来源。兔子的繁殖周期很密,一只母兔子一年可以繁殖七八次,多的话会到十次。每一窝兔子都有好几只,长期下去,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楚家屋后是一片旱地,到时候可以直接买下来搭建兔子窝,如此一来照看也方便。越想,陆铃便越觉得这买卖可以做。
“你想抓回去养?”楚舜华知道姑娘家都有养小宠物的爱好,难道说这内外都如此彪悍的妻子也有柔情的一面?
陆铃闻言点点头:“嗯,想要大量养殖,一只母兔子一年可以产子四五十只,外面酒楼收兔子,一斤二十文,若是胃口好的兔子,五个月左右可以出窝,大概有七八斤,一只兔子就有一百多文。你算一下一年下来会是多大一笔收入。”
楚舜华盯着妻子看了一会儿,他呵呵一笑:“既然阿狸你想要养兔子,那么种兔的事情便交给我。”他说过,她想去做,他会帮着她,只是希望她真的有能耐,不会让自己失望。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爽快。”陆铃浅笑,继续跟在他的身后朝着山里走。
一个时辰后,陆铃的背篓里已经有十几只小兔子了。这些全都是因为楚舜华去捣了人家两个兔子窝才得到的,兔子并不大,看起来出生没几天。
回到家里,张氏看着那死去的几只大兔子,还有儿媳妇背篓里的小兔子,皱眉:“咋连这么小的小兔子也抓回来了。”
陆铃闻言,浅笑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刚刚开始听的时候张氏觉得儿媳妇的想法有点异想天开,养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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