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徜没动,只低头望向某处。
“怎么了?”明舒跟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自己的爪子勾在他臂弯里。
这手什么时候挽进去的,怎么挽在一起的,两人都不知道,似乎自然而然就挽上了。
被他不怒而威的眼一扫,明舒讪讪松手,只道“你走太快了,我跟不上。”
待勾在臂弯的爪子松开,陆徜才甩甩袖子又大步往前迈去,明舒果然跟不上,小跑追了几步累得停在原地。二人距离渐渐拉开,陆徜却又停在一个露天摊贩前。
“衣裳不买了,买袋炒栗总是可以。”付完钱接过一袋新炒的栗子,陆徜转头朝她递出。
明舒一下又眉开眼笑“剥这个好麻烦。”
“我的大小姐,我替你剥,成吗?”陆徜有点无奈。
明舒耳朵动动“你叫我啥?”
“大小姐,走了。”陆徜又迈步,这次,步伐没那么大了。
明舒“诶”了声,飞快跟上,心道他这人疼爱她尤胜他自己,应该真是她兄长?有这么个哥哥,她觉得很好。
陆徜想的却是,到了京城定要扯两匹好布,好好打扮她,叫她像从前那般光彩照人。
第11章 不安(抓虫)
因为曾氏的病,陆徜一行在沛县逗留了三天。
除了记忆之外,明舒恢复得很顺利,不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亦或情绪。新衣换上后,后背的情况果然好转,她也能睡几个安稳觉,人日渐精神,受伤醒转后的不安亦逐渐平静,慢慢就有了过去的精气神,笑容也多起来。
空荡的过往虽然让人惶惑,但也不会带来痛苦,明舒并没觉得难受,只不过面上虽无恙,心里的怀疑仍没放下过。从她这一身皮rou到她与他们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都在提醒她,他们之间的差别。
比如曾氏与陆徜出身贫苦,家务样样精通,但她却十指不沾阳春水,连起灶烧水这样简单的活计都不会。那日想清洗衣裳,她到井边人却杵住——这本该与吃饭穿衣一样的技能,她的身体却毫无记忆,仿佛从没做过般。最后还是陆徜出来,驾轻就熟地打水洗衣,干了她本来该干的活。
再比如吃饭。曾氏与陆徜节俭,一日三餐吃的多是干粮,不是胡饼就是馒头,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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