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我不自觉地拿起手机,将k小姐毫无防备但美丽的模样留在了影像记录里。
之后视线在房间里乱晃了晃,看到一张贴在衣柜上的海报——
是k小姐自己,在一个红色电话亭里,上面写着:李弋。
李弋,黎鸢。
中间只隔一只小鸟。而这只小鸟现在好像在我的手心里,微弱地起伏着。
我看着海报里的k小姐,大概长达几分钟吧。小心翼翼地光着脚落到地上,从那堆很湿的衣服里,找到一封也被淋得很湿的信。
我皱着眉,把信封拆开,里面的字都晕开了。于是很难过地叹了口气,在丢弃和晒干之间选择了晒干。
关于写信这件事,我还是觉得落笔的那一刻无法替代。即便我这张纸上只写一句“k小姐,今天重庆很热”。
但换一张纸重新写过一句,都好像已经不是早上要写的那句话。
信纸被空调风吹干的时候,雨停了,太阳也下山了,霞光透过蓝色窗帘溜进来,很晦涩的色调。
我趴在沙发上,随意挽着刚刚k小姐给我吹干的头发,穿一件k小姐的深红宽旧t恤,上面印着一只小鸟。
翘着小腿,很坏习惯地咬着笔帽,一笔一画在皱巴巴的信纸上写:
【k小姐,你睡着的样子很可爱。所以我要撤回一句话——
我不想让你只是我一个人的大明星。我希望你一直都好,一直往前走,一直演你想要演的电影。
你会成为很多人的大明星,会有很多很多人愿意爱你,喜欢你演的电影。】
到时候不要忘记我……
——写到最后一句我用笔后端戳了戳脸颊,一点点不对劲的痛意让我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将这一句话用细细麻麻的笔触划去,我不想让k小姐发现一点端倪。
改成了:
我会一直记得你,在二零一七年的重庆给我买话梅番茄绵绵冰,用很皱的现金。
写完之后我相当满意,缩手缩脚地就着昏暗的光,费力地仰着头看信纸上的墨迹有没有干。
等墨迹干了,我脖子也酸了。
再将信纸塞到信封,将信封好好藏起来。回头的时候我发现k小姐一直在看着我。
目光很平静。
好像已经醒来很久了,盯着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觉得她已经看到我的鬼鬼祟祟。
但她还是没有问,只是很懒很自然地抬起一只手,
“过来再躺会?”
我弯着眼笑,说好啊。
然后很自然地躺到她旁边。她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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