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春宝。
“怎么了,玲玲?”
“哦,啊,唉,没什么,看着那个人有点像我们单位同事,真的挺像,我还差点认错了。”玲玲含乎的说着,转身拉着男的迅速钻到路边的帕萨特里。
汽车尾灯亮了一下,紧接着,绝尘而去。
春宝在风中凌乱。
玲玲,金玲玲。
虽然相隔有点远,可还是能很清晰的感觉到,那个女的,就是他的女朋友金玲玲。而且她也看见他了。
可是,她为什么穿成那样。现在已经是深秋了,早上还是很冷的。可是金玲只穿了一件很薄很亮、闪闪发光的包臀裙,还是抹胸的款式,将她的凹凸有致的身材衬托的更加诱人。头发还是顺直的长发,可是身上的香水味,隔老远都能呛到人。脸上的状画的很浓很浓,那嘴唇,就是现在最流行的烈焰红唇吧。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钻石格外刺眼。
他可是知道,金玲家境并不好,平时很节省,而且也是一个非常保守的女孩子。和他谈恋爱两个多月,最多也就是拉拉手,连拥抱都没有过。可是她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对面楼的灯光晃了一下他的眼睛,他突然双眼发直,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念头涌上心头。
对面大楼的白玫瑰夜总会六个大字,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
他机械式的往前走着,却不能思考,宛如一具行尸走rou。茫然的走在人行道上。周边来往的汽车声、偶尔匆匆经过的骑自行车的声音等等,所有的声音都没能传入他的耳朵里。他陷入了深深的疑问中。
金玲玲不是请假了吗,她说她mama病了,要回家陪mama一星期。这才三天,她不是应该还在老家吗?怎么在这儿遇到了?
昨天临下班时还通电话,说她母亲的病情已经稳定了,说不定能提前回来,还说要给春宝带一副手套。春宝总是手冷,金玲玲说这次回老家给他带一副兔皮的手套。为此,春宝还狠狠的激动了一番。
春宝想等她这次回来,就向她求婚。和几个朋友还策划了一个求婚的方案。黄昏时分,在将军台公园,踩着满地的银杏叶,他拿着一个电暖宝,在同事悠扬的歌色中向她走去。他想让她永远都感到温暖。甚至还专门改编了一首歌,准备到时唱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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