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个步骤。”公爵不耐烦地催促,“你不愿意吃,那就下一个。”
男人颇有骨气,噔噔噔跑下来。
下一个是位穿蓬裙的女士,她的形势可比男人严峻多了,搞不好她的拒绝会立即触发惨烈的死亡。
所有人目送她昂首挺胸地来到神父面前,这位其貌不扬的妇女臃肿且和蔼,形象非常贴合每个人对小区居委会热心大妈的普遍认知。此刻她抿紧唇,眼神坚定,甚至带出点解脱的微笑,似乎已然下定决心要誓死捍卫最后的尊严。
神父照旧递来刀叉……
姜聿在座位上,咬着手指狂抖腿:他得做点什么,周哥让他拖延时间,他得做点什么才行,赶在死人之前……妈的,他从小到大就是个一事无成猫欺狗憎的怂蛋,死了爸,被继母和弟弟赶出家门,为了躲避追杀扮成这副鬼样子……他能做什么?他什么都做不了!萍水相逢,那个人凭什么对他有这么奇怪的期待?他配得上吗?
“呜呜呜……”脚边那诡异的洋娃娃又呜咽起来,哭得好伤心,“爸爸好坏,呜呜呜,又有人要跟珍妮一样死去,真痛啊,真痛,珍妮该死,真该死。”
大妈已经摆出了“不”的口型,千钧一发!
cao,去他妈的。
“等等!”
年轻的流浪诗人蹭地站起,瘦弱的胸膛被一鼓作气的勇气所填满,剧烈起伏。他愤愤然撩开长发,提起裙角,大步流星地冲上前,屁股一顶,搡开神父,占据了祭台。
大妈,所有人,包括任思缈,都瞠目结舌地望着他。
姜聿本就一鼓作气,赶鸭上架,这会儿对上公爵那双死鱼眼,气就地就散了,怂耷耷地干咳一声:“那什么,领圣体之前,吾倾慕于公爵夫人对上帝的虔诚之心,有感而发,即兴赋诗一首让大家伙品鉴品鉴。品完咱们再继续哈,不耽误功夫,真的,就五分钟。”
弥撒礼遭野蛮中断,众人一脸莫名,公爵眼刀频频。
姜聿一咬牙,无视所有,放空大脑,信口胡诌起来:“改革春风吹满地,文明花开遍神州。耶稣佛祖固然妙,不如皈依流浪教。世人皆逐名与利,殊不知,两袖清风最快意……”
任思缈:这傻狍子搞传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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