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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韩宇露了一手,光头男的目光才收敛了一些,讪笑着低下头继续抽烟。
店主愣了一下,搓了搓手,殷勤笑道:“原来是这位小姐想要啊,随便看看吧,我们店里的东西,都是这条街上最好的。”
林夕夕像个好奇宝宝,在店里转了一圈,时不时拿起一样东西仔细端详。
她首先排除了甩棍和蝴蝶刀这样需要技巧,很容易弄伤自己的武器,让她拿着甩棍去跟敌人对峙,比起撂倒对方,她更有可能先打爆自己的头。
其次,铁棍、长刀这样的武器也不行。对于原主这样的体能弱鸡来说,光是举起来挥舞几下就够困难的了。
而且,武器太长,她的臂展又短,过于不协调的话,就会暴露出极大的空隙和破绽,容易被人躲过去,直接近身缴了她的械。
……弓箭也不适合她。林夕夕曾经因为兴趣,学过射击,也玩过十字弩,而且准头不错。她一眼就看出,墙上挂的那些复合弓,拉力最小的也有二十到三十磅左右,原主的身体素质,怕是连弓弦都拉不开。
至于短刀、匕首……她都有餐刀在手了,没必要再买同类型的武器。
林夕夕看了一圈周围,最终拿起一只小巧的电击枪,按下按钮,金属的电击头上立刻游动着银色的电弧,在空气中闪烁着,发出噼啪的电声。
重量轻、威力强大,便于携带,简直完美,难怪是女性的防狼武器首选。
林夕夕晃了晃手中的电击枪,对店主道:“我就要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