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的就是绝境反杀,一定能想到办法,救下他们两个!
林夕夕上气不接下气地冲到了刚刚买东西的那家店门前,门是虚掩着的,没有上锁,她一脚把门踹开,直奔柜台。
那三个人都出来围堵他们,现在店里空无一人。
林夕夕在柜台前拉开一个个抽屉,翻箱倒柜,她翻出来许多注射器、针头,包裹着白色粉末的纸包,情色光盘,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该死的,到底在哪……”林夕夕心急如焚,那个店主在摸着她的手自慰时,一直反复提“大手枪”,还思绪混乱地说过,他的“手枪”就放在下面。
他不只是在用这个词代指性器,店主用手摩挲她的手背时,林夕夕清晰地感受到,店主右手拇指和食指的夹缝处,有一层厚厚的茧子,那是长期握枪才会形成的痕迹。
他真的有一把枪,就放在柜台下面!
林夕夕出国拍摄濒危野生动物的时候,和警察、偷猎者都打过交道,她还和一位护林人学过怎么持枪和射击,那个护林人握了一辈子的枪,手上很多地方都长满了厚厚的茧。
可惜林夕夕在店里的时候始终没想到这件事,到了小巷里,她才隐隐意识到那种不安感,是她的直觉先一步记忆,给她发出的警告。
值得庆幸的是,店主没把枪带在身上,否则直接就掏出枪威胁他们两个人了。
那个老护林人告诉她,经常在靶场射击的人,因为长期扣动扳机,食指左右两侧会有茧子。而店主的食指干干净净,这说明他经常把枪拿出来把玩,却很少有开枪的机会。
或许他是顾虑着自己没有经验,在狭窄昏暗的小巷里射击很容易误伤自己人,又或者是认为对付两个少年少女,根本没必要用枪……总之,他没有把枪带在身上,这把枪现在就藏在柜台下面,她必须赶快找到,然后,回去救韩宇。
林夕夕翻东西的动静太大,柜台旁的门帘后面传来一道瓮声瓮气的男声:“哥,你跟彪哥,东哥这么快就回来了?”
林夕夕拉开抽屉的动作一顿,缓缓地转过了头。
几秒钟之后,门帘被人掀开了,一个肥硕的身躯艰难地挤过那道对他来说显得有些狭小的门,走了出来。
那是个从身形上来说,能抵五个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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