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十章
读书的时候,时初晨最讨厌的就是周一的早晨,除了一如每个上学日都需要早起,周一更讨厌的地方在于路上尤其拥堵,学校还要升旗仪式,学生必须穿校服。
选择了作家这个职业后,时初晨誓把每个早上都要睡过去。
过于自律的谈礼显然和她的理念相违背。
周一这天早上,谈礼一如往常早起跑步,洗澡,在衣帽间换衣服的时候听到了懒懒散散的脚步声。
她靠在谈礼身上,从背后环住他的腰。
“嗯?”谈礼摸摸她的手背。
说实话,他越来越喜欢这样粘着自己的时初晨。他以前总觉得恋人之间需要距离,他不喜欢甚至有点排斥太黏人的女人。
可是近来谈礼发现,一旦时初晨去寻找了自己的空间,他就会变得极其不适应,他希望她可以时时刻刻黏在她身边。
爱情真让人双标。
时初晨伸手把他塞在裤子里的衬衫一点点拉了出来。一手撩开衬衫,温热的手掌贴着他运动后更明显的腹肌上,另一只手从裤腰处往里伸。
“初初。”谈礼喊她的名字,似乎想要阻止她接来下的行动。
可是他很清楚,对于时初晨想做的事情,他总是无法,也不想阻止。
如果说刚才还有点困意的话,那当她的手摸到那根粗长的那一刻她就醒了。
裤子被解开了,顺着大腿,小腿滑倒地上。
时初晨绕到他面前,抬头看他,刚睡醒的样子还带着一丝慵懒。
瞄了一眼谈礼手腕上的手表,粉唇微启:“八点半了。”
时初晨知道的,他每周一要开晨会。撩了他两下的手刚准备拿开,又被谈礼一把按住:“那就迟到。”
“哦?”时初晨挑挑眉,笑着问:“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谈礼握着她的手慢慢抚摸着逐渐硬起的粗长:“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那我怎么舍得你死。”时初晨扯掉他的裤子,“喜欢你都来不及。”
她慢慢蹲下去跪在地上,握着那根已经硬得不行的roubang,朝着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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