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的儿子毓崇。“伴读”除了陪伴读书以外,还有一样用处,代皇室受过。
孩子到底是孩子,总有顽皮不受教,需要加以责罚的时候,但皇帝毕竟是皇帝,既不能骂,更不能打。像这样为难的情形,早在周朝初年就发生过,于是摄政的周公想出来一法子:“成王有过,则挞伯禽。”伯禽是周公的儿子,打打不要紧,成王如果觉得过意不去,自然就会守规矩了,是个很好的法子。
但溥仪的伴读有三个,毓庆宫的师傅陈宝琛,却只把毓崇当伯禽,专找他的麻烦。譬如毓崇好端端地在念书,陈宝琛会突然向他喝一声:“轻佻!”搞得毓崇莫名其妙,细看方始明白,是因为溥仪进书房蹦蹦跳跳的缘故。
这样一天不知挨多少骂,使得本来很用功的毓崇视书房为畏途,功课当然差了,挨骂也就挨得更凶。回家眼泪汪汪地诉苦,气得溥伦常常破口大骂陈宝琛“王八蛋”。
至于正面的理由,不外一个“利”字。其中又有公利、私利之分。私利是给溥伦个人的好处;公利则是以皇室劝进的表示,交换“袁皇帝”承认民国给予清室的“优待条件”,一共八款,最重要是前面三款:尊号不废,岁用四百万元,仍暂居宫禁。
“五叔,”溥伦跟载沣说,“优待条件是民国跟咱们订的,袁慰庭当了皇上,国号要改成‘中华帝国’,他可以不认账。”
“这,这不会吧?”
“是的,本来不会,你把他得罪了,可就难说了。”
“商量,商量!”载沣把他的口头禅搬了出来。
商量的结果,内务府大臣一致主张优待条件必须保全,劝进不必溥仪出面,另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于是往返磋商,达成协议,先由内务府给了袁世凯一个正式公文:“现由全国国民代表,决定君主立宪国体,并推戴大总统为中华帝国大皇帝,为除旧更新之计,作长治久安之谋,凡我皇室,极表赞成。”
换来的是袁世凯亲笔写在优待条件上的一段跋语:“先朝政权未能保全,仅留尊号,至今耿耿。所有优待条件各节,无论何时,断乎不许变更,容当列入宪法。袁世凯志,乙卯孟冬。”
由世续送还优待条件的同时,还带来了一张照片,是五六岁大的一个女孩。“袁慰庭的十三小姐,他的意思想配给皇上。”世续说道,“特为让奴才来探探四位太妃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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