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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议员,”检察长问说,“你参加大总统的竞选没有?”
“没有。”
“你是大总统的选举人?”
“是的。”
“那么,你选谁呢?”
邵瑞彭一愣,也有些不高兴了,便即问说:“这与案情有关吗?”
“你不回答也不要紧。”检察长说,“邵议员既然没有竞选大总统,那么随便选出谁来,对你都没有损害,是不是?”
一听话风不妙,邵瑞彭便说:“当然有。”
“请你具体指陈。”
“贿选出来的大总统,一定卖官鬻爵括地皮,才能把本钱捞回;这一来整个国家受害。我是国民一分子,当然蒙受损失。”
检察长笑了,“邵议员,脱离我现在职务上的立场,我充分同情你的看法。可是,”他收敛了笑容说,“这是政治问题,不属于司法的范围。司法要讲具体事实与证据。邵议员如果竞选大总统,而有人贿选,妨害了你当选的机会,才有损害之可言。现在邵议员并无损害,就不是利害关系人,当事人不适格,本案无法受理。”
不说“驳回”而说“无法受理”,措辞虽很婉和,却仍惹起了邵瑞彭冲天的怒火。这个检察长很厉害,见此光景,先发制人。
“邵议员,请冷静!这里看来是会客室,实际是法庭。”说着,向门外看了一眼。
门外有两名法警站着,邵瑞彭悚然心惊,检察长已经作了暗示,如果“咆哮公堂”,在法律上名为“藐视法庭”,亦可安上“妨害公务”的罪名,法官有权当庭收押,这个眼前亏可不能吃。
于是他将一腔怒火压了下来,冷静地想了一下说:“我如果改为检举呢?”
“检举什么?”
“检举被告妨害大选。请问检察长,受理不受理?”
“这是公诉罪名,当然受理。不过,”检察长问,“证据呢?”
“咦!”邵瑞彭指着支票影本说,“这不是?”
“这不是!”检察长信口而答,“你虽收到‘洁记’支票,据说出票人是直隶省议会议长边守靖,可是你无法证明这张支票是行贿的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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