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转眼之间,王平安来到这世界已经有三天时间了。
这几天他的父母都让他在修养,不让他出外面活动。
“哥哥,我去练武咯,你去不去啊?”
这天早晨,王晓露蹦蹦跳跳地来到了王平安的屋子里,笑嘻嘻地对他说道。
她身上背着一把大刀,刀身长度几乎与她的身高一致,看上去不伦不类,十分滑稽。
“练武?”王平安闻言一愣,识海里的记忆翻滚,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
在这里的部落村寨,小孩子无论男女老少,都必须去习武;寨子里的小孩,每天都会聚集到演武场,集体修炼、切磋。
“去啊,这几天一直躺在床上,都快发霉了,正好出去活动一番手脚。”王平安看了一眼门外,一下子就从床上跳了下来。
“哥,爹爹说你这几天不要去练武,好好休养”王晓露盯着王平安看了一下,眼里闪过了一丝犹豫之色。
“哈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们都不说,他怎么知道?走吧,不然等下成叔就要罚你了。”
王平安身为一个成年人,几句话就把王晓露忽悠过去了,然后带着她悄悄地离开了房间。
走到外面,阳光烂漫,春风料峭,依稀还能感觉到丝丝寒意。
环目四望,建筑栉次鳞比,每一座小屋都是黄泥河石头砌成,带着一种十分原始的韵味。
四周的男女老少都是穿着兽皮袄,男的多是露出肩膀,晒得黝黑的肌肤似乎蕴含着无穷的力量。
女人在制作弓箭,在清理猎物,皮毛,油脂一一分类好;皮毛可以用来缝制衣服,油脂可以点灯,在这物质贫瘠的寨子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浪费。
男人则是背着弓箭长矛,拿着朴刀,聚集在一起,似乎正在集合,准备上山去打猎。
一切都显得那么原始,若不是得到了这具身体主人本来的记忆,王平安都以为自己穿越到原始社会了。
从记忆里得知,这寨子约莫有两万人,并且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上山打猎,采摘浆果;虽然也有种植,驯养生畜,可是他们还是处在向大自然索取的社会形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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