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是什么累活,我手脚又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走了出来,将脚下拖鞋踢到玄关,光着脚踩在榻榻米上。一屁股坐在乱步对面,我看到他傻乎乎的端着大碗看着里面的茶泡饭,我注意到大碗只少了一点汤水,他一口米都没吃。
我皱着眉,心里也有些许别扭,大着嗓门故作洒脱的说:“干嘛,我很穷的,你嫌弃也没有用。”
“你把酸梅吃掉了。”他放下大碗,将筷子放在碗上面,双手搁置在矮桌上,用洗过澡后还含着水汽的绿眼睛盯着我。
我挠了挠脸颊,心里想着难道这小子会喜欢那酸得要死的酸梅吗?同时也把心里话说出来:“现在太晚了,吃太酸的东西对你的胃部不太好。”
有些烦躁的甩了甩手,“你不是饿了三天吗?刚才又吃了冷便当,现在吃点热的东西起码晚上睡觉不会太难受吧,我家里也没有止泻药之类的东西。要全部吃光哦,酸梅的话你喜欢吃我明天给你弄。”
虽然我不喜欢吃酸梅,但起码很下饭,就跟老家咸菜一样能当成佐粥小菜,而且特别便宜,所以家里还有一大罐放在冰箱里。
这个臭小子又聪明,说话又喜欢刺人,我还有些担心会被他怼得尴尬下不了台,见到他安静的端起大碗,葫芦吞枣似的连汤带米扒进嘴里,悄悄松了口气。
“别吃那么快,慢一点。”
臭小子放慢了点速度,我心里感慨这小子还挺听话的,对他的好感不免又多了一些。
对于为什么我会将这个来历不明的小鬼带回家,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原因。我这个人,就如臭小子之前说的,是个注定不能结婚生子的社会异类,原生家庭又是极度重男轻女,将女儿当免费帮佣随便养大就去换彩礼的辣鸡家庭,可在被性情温和善良的养父母收养之后,我对家庭还是很向往的。
不过嘛,毕竟是有病在身,又是因为不能换彩礼的废物而被原生家庭嫌弃虐待,我也不是能忍气吞声的类型,大闹一场后就被赶出家门,之后养父母把我捡回去给了一个家……
因为养父母当时年纪很大,我就不顾他们的反对承担起家里大部分的家务活,以求减轻他们的负担,但时间啊,就是这么残酷的东西,他们只陪了我11年,把我供完大学后就重病缠身。
我毕业后拒绝了招揽我的大公司,直接回老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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