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蛋也就一个巴掌般的大小。眉弯柔和,鼻梁秀挺鼻头小巧。
最勾人的是那双又大又灵动的眸子,只是最寻常般的望着人说话,却总有种湿漉漉的娇态。加之长发乌黑柔软,温顺地垂落在净秀白衣上,钟灵毓秀,干净得让人不敢触碰。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沾着污秽血迹的手,不动声色地退后了一步。
萧澜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便也明白这匕首的主人是谁了。
“你……”她抬头,看着这个比自己高了足足一头的少年,“莫不是去东院把萧契那王八蛋给杀了吧?”
见他闻言一愣,萧澜便自顾自地了然于胸。从容地蹲下身子,扯下腰间佩戴的那块价值连城的玉佩就开始刨坑。
“啧,还愣着干嘛?把匕首给我,我帮你埋了。”
萧戎生平第一次见到如此不分青红皂白乱来之人。
“这是……兔子血。”
萧澜一听,噌地站起来:“你大半夜的杀兔子做什么?”
“饿了。”
她一怔,“你饭都吃不饱?”
随后又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明明比她小,却生生高出她一个头,怪不得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能长这么高约莫的确是很能吃。
想到这,萧澜随手拍了拍萧戎的胳膊,“以后再想吃就说一声!我带你去城东酒楼,那里的神仙兔可是连皇帝陛下都喜欢的!”
萧戎有点楞,看了看刚刚被拍到的地方。
衣服上似乎沾染上了淡淡的香气,掩盖了血腥。
“不过话说回来,我还以为你是去收拾萧契了呢,要是这样,别说烤乳鸽了,就是宫里陛下养的那只叁唐鹦鹉,你若想吃我也给你烤了!哎你知道他吧?”
萧戎点头。
“那我可告诉你,我早就看不惯那厮了,你若遇着他,可不许喊堂哥。”
平日里旁人若是得了这番警告,怕早就跪地俯首称是了。
但眼前这人,却是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任凭是宫里佳宴,还是王侯将相府上的宴请,没有她萧澜没去过的。见了无数大场面,也见了各型各色的人物,却还是头一遭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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