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诗和她相处这几天也逐渐了解了夜弦的部分性格,虽然有时候她说很冷很傲,但大部分时候她还是有一种莫名的亲和力,林可可对她们说夜弦是非常有钱的大小姐,可她们看到现在这位大小姐吃的都和她们一样甚至吃得还没她们好。
在她们的观念里,像夜弦这样的混血大美女早上吃的一定那种非常精致的西式早点,谁能想到她大早上咸菜配粥还得加两大勺萝卜干呢?
林可可又去夜弦的衣柜借了一条黑色的长裙出去彩排,顺便还拿走了她一个LV的手拎包。刘思思看着都有些不好意思,但夜弦没说什么她们也没多说。
等到林可可出门,刘思思才坐到了夜弦身边。夜弦以为她坐过来也是想吃炸鸡,把全家桶推到她面前。
“吃炸鸡啊思思,翅尖贼好吃!萧萧要一起吃吗?”
刘思思和萧诗都是声乐部的,对自己的嗓子格外呵护,别说炸鸡了连汽水都是不喝的。
刘思思:“夜弦,你天天这么吃不怕变胖吗?你看林可可每天都恨不得节食,你们舞蹈系的不需要保持身材吗?”
夜弦刚啃完一个鸡翅,嘴上的油都没来得及抹,“不怕,我运动量大,胖了可以练掉。况且跳舞是一项体力运动,如果蛋白质和脂肪摄入不够的话跳舞时候的爆发力就没有了,不是所有的舞蹈都是柔柔弱弱的,跳舞反而是最需要肌rou和力量。”
夜弦这么一说两个人听得频频点头,林可可当时被街舞社刷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她的舞蹈没有力量感,而夜弦会被贺知看中并不只是因为她的外貌。
夜弦的后空翻几乎不需要热身,从她第一个动作开始他就已经看出了她惊人的爆发力,那种常年锻炼的力量爆发以及她独特的肢体天赋所结合,他认定了夜弦是个极好的苗子!
刘思思:“哎,你手机不是坏了吗?我有一个旧手机可以先借你,反正我也不用。”
夜弦一听本能的先拒绝但一想到自己现在有了新生活是不是该改变自己,如果还像以前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会不会和高中一样遭受校园暴力呢?
当初她被同学欺负的时候每天能回家寻求jiejie的安慰,但现在她进了大学,进了半个社会,如果还是那样岂不是固步自封。于是,她接受了刘思思的好意换了她的旧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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