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寻归的几个好友几乎都在这一块读大学。
他们约在体大的篮球场。
大概是许久没有一起打球,这一场明显人数不够的球赛他们打得淋漓尽致,在这个清爽的秋日里挥汗如雨。
这是祝觅回第一次认真看他打球,从前在学校偶然看见,也装作没看见,目不斜视地走过。她从来不知道,像千万个平凡少年一样起跳投篮的他,也能如此夺目。
身体因为运动而流汗,眼神因为进球而放光,也会因为胜利而回头意气风发地跟她炫耀。
他是耀眼的,年轻的,扎根在她心里的。
打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结束后他来到她身边,祝觅回拧开矿泉水的瓶盖,递到他手上,听到他微喘着气叫她:“祝觅回。”
祝觅回抬头,他额头上有汗,眼里有光,倒映着她洁白的脸。
“你知道吗?高中那两年,我经常下课后一个人打球,因为你总是一个人在教室待到很晚,我总要看着你走我才能走。我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那时候很想走到你身边,我第一次那么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
“虽然说过很多遍,但还是想说,祝觅回,我喜欢你。”
我无数次的张望,无数次追随的目光,无数次许下的心愿,愿你一生昂首阔步,丢下自己,捡起我。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是你点亮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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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写完了!我知道自己写的不好但是还是很开心,其实一开始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因为朋友帮我取的这一对名字,莫寻归x祝觅回,不要再寻找,和祝你觅回,纠缠又挣扎的几个字构成了我对这个故事的初步幻想。但是我写东西实在是太慢了,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想法也一变再变,所以很多原定的东西都没有写,只想着简单地完成一个简单的故事。虽然看的人不多,但我很谢谢大家包容我龟速又任性的更新频率和拙劣的文笔,希望自己可以继续写继续进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