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拉他的睡袍,“我给你定了酒店的焗饭,一会儿就送上来了”
“哼”宋珩傲娇的扭过头,一副不经意的样子,“黎彬三番五次找你有什么事儿?”
她跨坐在他腿上,手指在他肌rou上攀岩,“找我是谈关于你的事。”
“谈我什么事?做掉我,他上位?”
“什么啊,是他觉得你各方面能力不错,对你很欣赏。”
宋珩眯了眯眼睛:“哦,以前追你,现在改喜欢我啦?”
余清音翻了个白眼,推开他,走到沙发坐下:“是黎彬想挖你去雾之,待遇从优”
“嗯?他想什么呢,林哲知道不得和他拼命啊!”
“嘁,你想得美了,千帆科技没了你又不是不行。”
“没我行不行,我也不可能现在跳槽啊,我们公司现在发展势头这么猛。”
“他说,你去的话,直接给市中区一套两居室。”
“房子谁买不起啊”
“年薪七位数”
“不去”
“3字开头”余清音笑着又补了一句。
“瞧不起谁呢!”宋珩冷哼一声。
余清音乐了,还真和她猜的一样,这宋珩还真是忠心呢!
她揉了揉他的脸,“我也不太想让你去,大集团压力也很大,你突然跳槽过去容易惹非议”
余清音记得她以前问过宋珩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千帆,像他这样名牌大学毕业,要能力有能力要学历有学历,找个大企业背靠大树好乘凉,岂不是更好的选择。比如余清音就不喜欢冒险,喜欢一成不变,喜欢安定,她自然也想不通其中缘由。
宋珩的回答简单明了:“因为钱啊!”
今天余清音才知道,宋珩的钱别有深意。
当时父母离婚,宋之扬给他留了三百万,他的那个房子也卖了一百多万,正好省大往届师哥即林哲创业濒临夭折,急需集资周转,他就把四百多万都投了进去,虽然不多,倒也解了燃眉之急,因此他算是千帆的原始合伙人了,加上他专业又对口,从大二开始就在千帆效力了,嗯……还是比较喜欢“养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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