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这个女人,在过去的十年间,对这段往事只字未提。
她说她已经忘记从前了,可是我明白,她从未忘记过。
我突然想到她以前说过的那句话。
“我要努力往上爬,爬到最高点。”
这时我才明白,那个最高点,就是方哲。
那天晚上送惜情回家之后,我开着车子在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转悠,最后到了方哲的那栋小别墅前。
这个地方,就在那棵大树下,十年前惜情傻傻地坐在地上,眼睛一直望着这栋别墅。我真想大声地嘲笑自己,来江北这么长时间,怎么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个地方?
现在才明白,已经来不及了。整整一夜,我就坐在车里看着这栋房子,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莫惜情,从来就不曾属于我。
所以,后来当她提出要搬到方哲那里住时,我也没有做过多的阻拦。我知道,加州阳光只是一个借口,她的目的是想重温旧梦。
她照例对我说了那三个字,对不起。
她不知道,那三个字就是一把双刃刀,伤害了她自己,也伤害了我。
* * * * *
他们两个,别扭而又甜蜜地生活在一起。我看到惜情脸上的笑容,很真实、很满足,尽管外面的传言铺天盖地,她仍然开心得像拥有整个世界。
我承认我很小心眼,强烈地嫉妒方哲能够拥有她,不管用的什么方法。
那天晚上我约了惜情出去吃饭,夜深了,她非要回去不可。长久的压抑终于爆发出来,我逼问她到底把我当成她的什么人。
她说,朋友。比朋友更深。
却不是爱人。
这个莫惜情啊,我们相处十年,她从未说过一个“爱”字,就连我想说,她都立即捂住我的嘴,轻轻点头说,她明白。
明白什么?
她依赖我、信任我、尊重我,我知道,如果此刻我让她替我放弃生命,她也绝不会犹豫半分。可是惜情,为什么就不能将这些变成爱,纯粹的男女之间的爱?
我不能就这样将她推开别的男人。当我看到不远处那辆熟悉的银色轿车时,我抱住惜情,低下头吻了她。
我是故意的,我想让方哲放手,把她还给我。
他们之间真的开始出现状况,因为惜情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黯淡。
生日那天,她提着大蛋糕来酒吧给我庆祝生日,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眼底却满满全都是浓得化不开的忧郁。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她将我扶回家,以为我喝醉了,蹲在床头毫无顾忌地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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